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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市场国家≫
≪常用法规≫
▪ GCC证书 (General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Phthalates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s 51 & 52)
▪ GB 24613
▪ EMC电磁兼容标准 2004/108/EC (89/336/EEC)
▪ EN 62115 欧洲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2009/48/EC)
▪ GB 6675
▪ CCC认证
▪ GB 国家標準
▪ 南非标准
▪ 偶氮染料 Azo Dyes (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43)
▪ BS 7272-1:2008 / BS 7272-2:2008
▪ 镉含量 Cadmium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3)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46)
▪ 甲醛 Formaldehyde (EN 717; EN 120;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7)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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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71-1:2005 + A6:2008 玩具安全-第1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EN71-2:2006 +
A1:2007 玩具安全-第2部分:阻燃性能
EN71-3:1994 + A1:2000
+ AC:2002 玩具安全-第3部分:某些元素的转移
EN71-4:1990+A1:1998 玩具安全-第4部分:化学和有关活动用的试验装置
EN71-5:1993 玩具安全-第5部分:化学玩具(试验装置除外)
EN71-5规定了化学玩具中有害物质使用的限制及要求,主要应用于模制和浇铸装置中的石膏、灰泥;微型台装置中的陶瓷和玻璃制品上色材料;造型粘土装置中的烤箱可塑PVC料;塑胶浇铸装置;嵌入装置;照相洗印装置;模具中使用的粘合剂、油漆、清漆、稀释剂和清洁剂。
EN71-6:1994 玩具安全-第6部分:年龄标志的图形表示
EN71-7:指画颜料的要求 EN71-7中列举了手指画颜料中可允许的着色剂和防腐剂及其限值,并规定了8大重金属的迁移限值以及主要芳香胺的使用限制,同时也规定了指画颜料中物理特性的要求。
EN71-8:供户内和户外家庭娱乐用的摇摆、滑动和类似玩具
EN71-9:玩具中有机化合物通用要求
EN71-10:有机化合物的样品制备和提取
EN71-11:有机化合物的分析方法
EN71-9有机化合物的一般要求——规定了以以下暴露方式存在于每种玩具或玩具材料中的有毒化合物的迁移总量:与嘴接触;摄取可能;皮肤接触;眼接触;吸入。
EN 62115电动玩具的安全
88/378/EEC 玩具安全法令
欧洲标准EN 71第1部分: 2005 + A6:2008 (I) 所有年龄之玩具之要求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4.1 -- 材料 玩具材料需清洁并无污染. 不合格例子:生锈,有昆虫..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4.2 -- 成人组装 成人组装的玩具须有: n
详细的组装说明书 n
成人组装句语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4.3 -- 塑料膜 (例如围裙) 如塑料膜面积大于100x100mm, 其厚度须大于0.038mm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4.5 -- 玻璃 ( > 36月) 必要情况才可用玻璃,例如: -
玻璃眼睛 -
波子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4.7 -- 利边 不可有危害性的锋利边缘(金属和玻璃) 不可有危害性之毛刺(金属和塑料) 功能性利边(例如铅笔刨): 需要警告字句 警告字句例子: "这个玩具含功能性利边" “This toy contains
functional sharp edges”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4.8 -- 尖点 不可有危害性的尖点 功能性尖点(例如玩具缝纫机): 需要警告字句 警告字句例子: "这个玩具含功能性尖点" “This toy contains
functional sharp points”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4.10.2 -- 驱动装置(例如牙箱) 在坠落测试和冲击测试后, 齿轮不得外露, 不得有利边/尖点.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4.20 -- 声量要求
下列玩具豁免: i) 口动玩具 ii) 儿童启动玩具 iii) 磁带放音机, CD机 (但若附耳机则不豁免) 36月以下玩具之要求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5.1 -- 一般要求 测试前后不允许有小部件、尖点或利边 测试包括: -
扭力测试 -
拉力测试 -
坠落测试 -
冲击测试 -
压力测试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5.2 -- 填充材料 填充材料不允许有硬物或锋利物(例如针)或污染物 如填充材料包含小部件(即吵闹声球, 响铃), 须通过线缝拉力测试(70 N)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5.4 -- 在玩具的绳子 绳子的厚度须大于1.5 mm 绳长须少于220 mm 绳圆周须少于380 mm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5.5 -- 有液体之玩具 须通过试针测试 (5 N), 不能有渗漏.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5.7 -- 玻璃和瓷 ( < 36月) 36月以下玩具不允许有可触及的玻璃或瓷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5.8 -- 某些玩具的形状和大小 要求: 10個月以下之玩具部分不能串過測試器 A & B之底部 10个月以下之玩具, 包括(但不限于): i)
摇铃 ii) 挤压玩具 iii) 牙胶 iv) 手持玩具 v) 童床玩具 vi) 纺织书 vii) 婴儿锻炼器 下列玩具豁免: i) 玩具重于0.5 kg ii) 布/充绵部分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6 -- 胶袋 胶袋的平均厚度须大于0.038mm, 下列胶袋豁免: i) 开口外围少于380mm i) 面积少于100x100mm的胶袋 ii) 有足够孔子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7.1 -- 基本标识 i) CE ii) 欧洲进口商名称/地址 iii) “保留”字句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7.2 -- 小部件警告字句 iv)
如有小部件, 须有小部件警告字句, 例如: “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36 months due to small parts” ( “由于小部件的关系,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8.3 -- 扭力测试 0.34牛顿-米(3吋-磅) 测试位置: 所有可用牙咬或拇指及食指可捉紧的地方 时间: 5秒上磅,然后为持10秒(共15秒) 方向: 先做:顺时针 后做:逆时针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8.4 -- 拉力测试 部件尺寸 > 6 mm = 90 N 部件尺寸 > 6 mm = 90 N 测试位置: 所有可用牙咬或拇指及食 时间: 5秒上磅,然后为持10秒(共15秒) 方向: 最严方向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8.5 -- 坠落测试 850毫米×5次 方向: 5次当中必须包括最严的一面 EN 71-1:2005 + A6:2008条款 8.7 -- 冲击测试 铁饼重量 = 1 kg 坠落高度 = 10cm
美国及欧洲之玩具滥用测试
EN71-2:2006 +
A1:2007 安全玩具 - 燃烧性 所有玩具 -
不应该有 ”纤维硝酸酯”(cellulose nitrate) -
不应该有易燃的液体,固体,气体,胶凝体 -
毛绒不应该有 ”表面闪燃“ (surface flash)的现象 填充玩具 燃烧率: 每秒少于30毫米 (测试的火焰高度: 20 mm, 火焰接触时间: 3 秒, 样办方向: 垂直)
欧盟正在修订《玩具安全指令》磁铁玩具须附警告
香港贸发局消息,继美国出台更加严格的玩具安全标准后,欧盟正在修订《玩具安全指令》,预计将在2009年生效。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加更加严格措施,对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玩具的生产商及出口商进行监管,严格限制在玩具中使用有毒化学物质,磁铁玩具必须附有风险警告标签,以及要求玩具进口商承担责任。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今年第一季度,中国玩具对美国出口5.9亿美元,下降5.8%;对欧盟出口3.8亿美元,增长14.8%。广东省玩具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美国消费能力萎缩的情况下,对欧盟的出口显得更为重要,但近年来欧盟玩具出口的门槛也在不断提高。
欧盟新规定重点放在玩具安全问题的可追溯性上,并要求欧盟进口商为中国供应商及其它生产者提供欧盟玩具安全标准培训课程,并采取措施以提高玩具合格率。不少玩具生产商表示,这不会大幅增加生产成本,比较容易接受。
近日欧盟各成员国批准了关于产品安全通用指令的委员会提案,凡是具有磁性部件的玩具必须加贴强制性的警告标签。这份委员会决议草案涉及所有的“磁性玩具”。为了使我国的玩具生产商及早了解欧盟的相关规则,我中心根据欧盟官网发布的信息,将相关内容编译如下,供参考。
玩具中的危险磁铁 由于误吞玩具中的危险磁铁,已经发生了多起事件和事故。 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确定风险如下: 幼童可能会将其发现的磁铁吞入或吸入。如果误吞多个磁铁, 磁铁就会相互吸附,造成肠道穿孔或堵塞,这是致命的。 针对这些事件,美国业已修订了ASTM 标准F963 。在先前的 Safeguards文件中,我们已经介绍了ASTM F963
2007有关玩具 小型磁铁豁免的要求以及警告要求的内容(参阅2007年5月出版 的Safeguards 031/07)。 在欧洲,欧共体委员会签发了一项指令,要求欧洲标准化委员 会CEN开发有关磁铁危险的标准(参阅Safeguards 087/07,即将 出版)。 法国主管机构着重向消费者宣传危险磁铁的风险知识。作为出 台标准要求之前的临时性措施,法国主管机构已经出版了快速 可追溯的强制性警告要求:是针对含有儿童易取并易误吞的小磁 铁的玩具。法律文本于2007年9月27日在法国官方刊物上出版。 Avis aux fabricants, importateurs et distributeurs relatif à l’application
du décret no 89-662 du 12 septembre 1989
modifié relatif à la prévention des risques résultant de l’usage des jouets. 要求警告内容为“警告!误吞磁铁可能会造成重大伤害”,或者相等的比较容易理解的警告内容。 应尽快将警告投放到含有儿童易取并易误吞的小磁铁 的玩具,最好在2008年1月1日之前。 这一警告必须以清晰可见且不易消除的方式出现在玩 具的包装上,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可以看到。 圣诞节和新年是玩具的热销期。因此,最迟到2007年11月1日,应当在销售点和靠近相关玩具的位置贴示警 告标志,提醒消费者含有儿童易取得小磁铁玩具的风 险。 欧共体所有成员国采取具体措施后,将撤销这些建 议。 磁铁是玩具中应用最广泛的部件之一,2006年和2007年大量召回磁铁玩具事件不断地被各大媒体所报道,使得磁铁玩具被列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玩具黑名单中。 2008年1月初,欧盟发布一个临时草案,对含有磁铁的玩具提出了警告要求。规定在欧洲市场出现或可购得的带有磁性的玩具应含有如下特定的文字警告:“警告!此产品包含磁铁或磁性物体。磁铁在人体内相吸会导致严重的伤害。若磁体被误吞或吸入,请立即就医。”另外,欧洲标准化组织(CEN)可能在二年内修订EN71标准,对磁性玩具做出正式规定,并采用压力取代磁通量指数来定义危险磁体。 欧洲各国都制定了本国的具体标准。德国和法国都在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磁铁玩具上粘贴警告标志。德国要求含有易误吞磁铁或磁性物体的玩具必须在包装上以清晰可见的方式附上警告,警告必须指出可能误吞磁性部件的风险、相关的健康危险,以及对于误吞后及时就医的说明。法国规定含有小的易取易误吞磁铁的玩具应带有如下标志(“警告!误吞磁铁会造成严重的消化系统损害”)或者相等的比较容易理解的警告内容;此标志必须以清晰可见且不易清除的方式出现在玩具的包装上,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立即可以看到。另外,丹麦对磁性产品包装上的警告也颁布相关建议;瑞士开始全面清查带磁铁玩具。 在美国,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于2007年发布了对于玩具中磁铁使用的要求。主要限制不仅仅包括松动的不固定的磁铁,还要限制嵌在外包装内的可以被整个误吞的磁铁。澳大利亚和巴西也在起草他们对于磁铁玩具的地方规定,而ISO则组织了一个关于磁性玩具的工作组修正ISO
8124-1。 各国频繁对磁铁玩具提高要求,涉及产品组件的设计要求、磁铁加固系统、使用的材料、警告用语等方方面面,部分产品如有细微差距,都将被亮红灯,这使得宁波地区每年大量出口的磁铁玩具面临严峻挑战。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对磁铁玩具的磁性测试、磁通量测试、故障试验等方面都要予以密切关注,确保产品设计的可行性,防止此类玩具存在安全隐患。
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茶杯,需要进行EC形式实验。这是欧盟2007/184/EEC决议的要求。 委员会不同意将EN 71-1:2005决议中5.12条款规定的有关半球形玩具饮水容器排除在外。他们认为半球形玩具作为饮水容器,不应该有同样的窒息风险。风险在于能置于儿童口鼻上并会形成空气密封的特定形状玩具(例如:杯状、碗状或半个蛋状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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