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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法规
≪新兴市场国家≫
▪
检测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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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法规≫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CPSIA
(H.R. 4040)
▪
GCC证书
(General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
铅含量 16 CFR 1303
(Total Lead Content)
▪
邻苯二甲酸盐(酯)
(Phthalates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s 51 & 52)
▪
邻苯二甲酸盐(酯)
- DEHP
(澳大利亚法规)
▪
有机锡 Organotin
(2009/425/EC)
▪
GB
24613
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标准
▪
美国儿童首饰有毒金属法案
(Children's
Toxic Metals Act)
▪
美國服装易燃性能法規 16 CFR 1610
(Flammability of Fabric)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CPSC)
▪《化學物質的注册、評估、
授權和限制規定》REACH法規
(EC 1907/2006)
▪
REACH
- 高关注物质(SVHC)清单
▪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
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RoHS 2002/95/EC)
▪
《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
(WEEE 2002/96/EC)
▪
EMC电磁兼容标准 2004/108/EC (89/336/EEC)
▪
FCC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
▪
EN 71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2009/48/EC)
▪
EN 62115 欧洲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2009/48/EC)
▪
ASTM F963-08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
▪
ISO 8124 国际玩具安全标准
▪
AS/NZS ISO 8124
澳大利亚玩具安全标准
▪
GB
6675
《國字玩具安全技術規範》
▪
CCC认证
▪
GB 国家標準
▪
中国消费品安全标准/法规
▪
CE歐盟指令 (EU Directives /EC)
▪
EN标准
▪
BS标准
▪
DIN标准
▪
CFR美国联邦法規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
FDA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
▪
ASTM标准
▪
ANSI标准
▪
AATCC标准
▪
UL 标准
▪
ISO标准
▪
IEC 标准
▪
JIS标准
▪
AS/NZS标准
▪
巴西ABNT标准
▪
巴西消费品安全标准/法规
▪
墨西哥NOM标准
▪
墨西哥NMX标准
▪
墨西哥消费品安全标准/法规
▪
印度IS标准
▪
印度消费品安全标准/法规
▪
俄罗斯GOST标准
▪
俄罗斯OST标准
▪
俄罗斯VNTP标准
▪
俄罗斯标准
▪
俄罗斯SanPin标准
▪
俄罗斯SP法规条例
▪
俄罗斯RD法规条例
▪
俄罗斯PB法规条例
▪
俄罗斯消费品安全标准/法规
▪
南非标准
▪
南非消费品安全标准/法规
▪
重金属 Heavy
Metals (EN 71-3)
▪
偶氮染料
Azo Dyes (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43)
▪
Oko-tex 100
▪
BS 7272-1:2008 / BS 7272-2:2008
英国关于书写工具安全标准
▪
EN 12586:2007
欧洲奶嘴夹安全标准
▪
ASTM B117 美国盐雾测试标准
▪
镉含量 Cadmium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3)
▪
双酚A
(Bisphenol-A)
▪
PAHs
多环芳烃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50)
▪
壬基苯酚 Nonylphenol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46)
▪
甲醛 Formaldehyde (EN 717;
EN 120;
EN ISO 14184;
AATCC 112)
▪
镍释放量 Nickel Release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7)
▪
五氯苯酚
PCP (DIN 53313)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2)
▪
全氟辛烷磺酸
PFOS (2006/122/EC)
▪
三聚氰胺 Melamine
▪
ICTI认证
▪
MEPS认证
▪
国际安全运输组织 (ISTA)
ISTA-1A /
ISTA-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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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公布对纺织品及服装新标签规定
墨西哥政府将从8月20日起对纺织品和服装(NOM-004-SCFI-2006)执行新的标签法规。新的法规适用于服装、服装辅料、纺织品以及纺织品成份占整个产品总重的50%以上的家用纺织品。很多产品不受该法规的约束,如电热毯、纸尿布、卫生巾、湿巾、由纺织品材料制作的玩具、套装、家具、徽章、旗帜、拉链、钮扣和搭扣、某些纺织品的花边部分、某些布料、厨房手套和化妆袋。
该标签规定十分详细,还包含了一系列要求和例外。总的来说,服装和服装辅料必须在领部、腰部或其它明显部位带有一个永久性、清晰的标签,标签要用西班牙语列明商标名称、根据墨西哥标准NMX-A-099-1995-INNTEX的纤维含量、尺码、根据墨西哥标准NMX-A-240-INNTEX-2004的保养说明、原产国等信息(如果有要求的话,这些信息除了用西班牙语,可能还要用另外一种语言给出)。
对自然人(个体)来说,要标明生产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对合法实体(公司)来说,要标明生产企业或进口公司的名称和地址。这一信息必须包含在永久标签、暂时标签或产品外包装上。
对袜类、束发带和腕带来说,上述信息可以包含在产品本身上的永久性或暂时性标签上,抑或是产品的包装上。
家用纺织品的标签也必须包括上述信息,只是要用产品的尺寸来代替尺码。下列产品上必须加贴含有这一信息的永久性标签:床单、毯子、床罩、被单、桌布、餐垫、餐巾、成品窗帘、毛巾、床垫以及用纺织材料制作或包裹的床垫底座。除了床罩和毯子,上述产品的尺寸和生产商、进口商的信息要包含在这些产品上的暂时性标签上。
对于手提包、行李箱、手袋、钱包、皮箱、背包、伞、座椅罩、坐垫、清洁用品、纺织带、尿布、油画帆布、日用品防尘罩、家具和浴室家具、某些零售织物(以精梳羊毛重量计,其纤维含量占45%或以上)以及其它各种商品来说,必须在永久或者临时性标签上包含纤维含量、原产国,对自然人(个体)来说,要标明生产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对合法实体(公司)来说,要标明生产企业或进口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在下列情况下,上述信息必须显示在粘附在产品上或系在产品上的永久或者临时性标签上:织物、地毯类、假发、蝶型领结、丝毛产品(那些因体积过小而必须大批量包装的商品除外)以及一次性物品。对一次性物品来说,这一信息可以显示在产品的外包装上。
墨西哥是绍兴市纺织品以及服装出口的新兴市场,据统计,2006年1-9月经绍兴检验检疫局检验输墨纺织品以及服装1816万米(件),货物总值2569万美元。为维护我市纺织品以及服装的正常出口,希望广大出口企业及时了解墨西哥对纺织品以及服装标签规定的要求。绍兴局也将做好对出口墨西哥纺织品和服装标签的检验工作。
墨西哥通过新的玩具标签标准
墨西哥政府通过了一项新的官方标准NOM-015-SCFI-2007 《商业信息—玩具标签》,并将于2009年1月15日正式生效。该标准适用于墨西哥境内销售的所有类型的玩具,不论采用何种材料或电源。但是,这项官方标准不适用于仿制轻武器,此类产品将需要符合墨西哥官方标准NOM-161-SCFI-2003《用户安全:玩具—仿制轻武器:安全规格和测试方法》的规定。
新法规要求,玩具包装中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 产品通用名称;
- 用文字或图形显示数量;
- 玩具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 原产地国家;
- 制造商建议的玩具适用者的年龄;
- 电池类型及数量,或等于/低于24伏电压的其它电源(如果适用的话);
- 如果玩具需要高于24伏电压的电源,还应提供玩具的电力性能(如果适用的话)。
美国佛蒙特州颁布新的邻苯二甲酸盐法规
美国佛蒙特州颁布了一项有关儿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法案。从2009年7月1日起,任何个人或实体不得生产或销售:
1. 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使用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或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含量超过0.1%的玩具或儿童护理品;
2. 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使用的、可被放入儿童口中的,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或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含量超过0.1%的玩具或儿童护理品。
本法案中用词解释:
- “玩具”指为儿童玩耍而设计和使用的产品。
- “儿童护理品”指为促进儿童睡眠、放松、进食,或辅助儿童吮吸、出牙而设计和使用的产品。
美国马萨诸塞州公布含铅儿童珠宝禁令符合性指导文件
美国马萨诸塞州公共健康部(MDPH)针对之前颁布的含铅儿童珠宝禁令(请参见Intertek最新消息CN-111)公布了一项符合性指导文件。
该文件要求,儿童珠宝必须完整无缺地进行总铅含量测试,如果产品整体符合CPSC对小部件的定义(可以完全装入小部件圆筒内),则还要进行酸提取测试(可接触到的铅)。贵重金属,包括K金、标准纯银、白金、钯、铱、锇、钌和铑,属于本法规豁免的项目。
该指导文件还具体说明了儿童珠宝涵盖的范围,并解释了“14岁以下儿童”意指13岁或小于13岁的儿童。也就是说,铅含量的限制要求不适用于销售给14岁以上青少年及成年人的珠宝。零售商可以在销售给14岁以上青少年及成年人的珠宝包装或背面纸板上加贴警示标签,例如:“本产品可能含铅,不适用于13岁或以下的儿童。”
零售商还需要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销售的珠宝产品已经根据本指导文件的要求进行了总铅和可接触铅的测试,并符合马萨诸塞州相关标准的要求。零售商必须在相关产品销售期间和停止销售后一年之内可以提供上述证明文件。
马萨诸塞州公共健康部已将含铅儿童珠宝禁令的生效时间从2008年6月13日推迟至2008年10月17日,但所有销售(或库存)的儿童珠宝都必须在禁令生效前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没有豁免。延期四个月执行的目的是给儿童珠宝制造商、销售商和零售商留出充足的时间,确保其产品通过合格实验室的测试,在禁令生效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备注:根据该指导文件,“珠宝”包括但不限于:脚镯、臂箍、手镯、胸针、项链、王冠、链扣、发饰、耳环、别针、穿刺珠宝、珠子、吊坠,或其它珠宝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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