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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市场国家≫
≪常用法规≫
▪ GCC证书 (General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Phthalates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s 51 & 52)
▪ GB 24613
▪ EMC电磁兼容标准 2004/108/EC (89/336/EEC)
▪ EN 62115 欧洲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2009/48/EC)
▪ GB 6675
▪ CCC认证
▪ GB 国家標準
▪ 南非标准
▪ 偶氮染料 Azo Dyes (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43)
▪ BS 7272-1:2008 / BS 7272-2:2008
▪ 镉含量 Cadmium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3)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46)
▪ 甲醛 Formaldehyde (EN 717; EN 120;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7)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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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8466:2006 太阳帽和紫外线防护 关于防紫外线太阳帽的测试方法和性能标准的新版《英国标准》,已于2006年9月推出。 新标准BS8466:2006作为EN 13758-1《紫外线防护用品/衣料的测试方法》的补充标准, 由英国标准学会发布,它对防紫外线太阳帽所用材料对紫外线的传播作了最低限定要求。 这是第一个正式发布的以太阳帽为主题的标准;虽然是英国标准,但在国际上,它也同样适用于对防护性头饰的评估。该标准对帽子的尺寸、设计和标签均作了要求。但它并不适用于6个月以下的婴儿,所以《标准》还告戒说,对6个月以下的婴儿必须采用其它的方式进行防护,而不仅仅是戴帽子。 另外,
《标准》对“帽子”、“紫外线辐射”、“防晒系数”、“帽舌”和“帽沿”进行了定义;还对制帽材料作了最低要求限定。在《标准》里,还描述了一些符合防护要求的帽子类型和设计标准,如全沿帽和军用的平顶帽;但它不推荐棒球帽,因为这种帽子不能够保护颈部。 本标准还要求帽子应有标明其尺寸或适用年龄群的永久标签,以及供顾客进行产品抉择的提示标签(取决于年龄范围),如下所示: 1. 成人和儿童(3-14岁) 本帽子能够提供防紫外线防护,并符合标准BS8466的要求。 注意:太阳光线可能会伤害皮肤。 本帽子只可以防护帽子所直接覆盖的区域和小部分阴影范围。 脸部、颈部的阴影处以及身体的其它外露部位应涂抹高系数的防晒霜。 2. 婴儿(6-36个月) 本帽子能够提供防紫外线防护,并符合标准BS8466的要求。 注意:太阳光线可能会伤害皮肤。 本帽子只可以防护帽子所直接覆盖的区域和小部分阴影范围。 保护易受伤害的婴儿,因为儿童时期的晒伤可能会在以后引起皮肤癌。 避免婴儿受阳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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