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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市场国家≫
≪常用法规≫
▪ GCC证书 (General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Phthalates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s 51 & 52)
▪ GB 24613
▪ EMC电磁兼容标准 2004/108/EC (89/336/EEC)
▪ EN 62115 欧洲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2009/48/EC)
▪ GB 6675
▪ CCC认证
▪ GB 国家標準
▪ 南非标准
▪ 偶氮染料 Azo Dyes (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43)
▪ BS 7272-1:2008 / BS 7272-2:2008
▪ 镉含量 Cadmium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3)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46)
▪ 甲醛 Formaldehyde (EN 717; EN 120;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7)
(EC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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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玩具的安全规范 介绍 1.1 范围 1.2 另一方面,当使用存在危险的骑马玩具时,(例如:跌落在人行道上),当它的结构也存在危险,按此规范的应用,将把危险最小化. 1.3 此规范覆盖要求并包含14周岁年龄段孩子使用玩具的测试方法.不同年龄的限制可以在此规范中找到不同的要求.这些限制反映出自然的危险及儿童应付危险需具备体力或智力,或两者都需具备. 1.4 此规范中未覆盖以下这些商品: 体育用品,生活用品,体育设备,乐器器具和家具;但,玩具被他们的复制品所覆盖; 1.5 玩具标签的使用年限及玩具包装的简要方针包含在附件A1中. 1.6 关于包装和出货的数据包含在附件A2中.表格被当作此规范必要条件的指南,不同玩具种类的应用,提供在附件A3中. 1.7 安全规范包含以下部分: (请参见第二页) 1.8 把英寸-磅产品所规定的值作为标准.在插入语中提供的值只是数据. 1.9 以下规范中陈述的预防只属于测试方法的一部分,section 7,此规范的目的并不是提出所有涉及安全性的问题,即便是,也是联同它的使用.此规范使用者的职责是在使用前,设立适当的安全性和健康实践并适当调整应用的局限性. 2 参考文件 3 联邦规范 3. 术语 3.1.1.1 两根探针的尺寸相当于两周岁左右儿童. 3.1.2
美工材料 – 任何在市场上出现或展现的物质,通过制造者或重新包装者适当的运用,在任何阶段创造出任何形象的作品或任何多媒体的图画艺术.此定义包括艺术作品的部品,如油漆,油画布,墨水,彩色笔.粉笔,焊料,焊棒,熔接剂,纸张,模型粘土,石料,细丝,布料,照相胶卷.还包括接近创造出的最终的艺术作品,如毛刷,毛刷清澍器,溶剂,瓷砖,印丝,模具,塑造标签的材料,和摄制显影的化学制品. 3.1.3
球 – 设计任何球形的,卵形的,或椭圆形的物体或用来扔,击,踢,滚动,落下或弹起.”球”的术语包括任何球形的,卵形的,椭圆形的物体附在玩具上或商品借助于带子,橡胶线或类似绳子.”球”的术语还包括,任何多边形的物体通过连接位面进入一般球形的卵形体,或被指定的椭圆形形状或当作球来使用.”球”的术语不包括小方块,或球永久性的附在钉球机,迷宫或外部相似的容器里.当测试符合16 CFR 1500.53时,如果球被永久性的附上,它将不会在容器的外部移动. 3.1.4
毛边 – 如果材料未切断或未完全清澍,可在玩具或部品的边缘或接点找到不光滑的表面. 3.1.5
绳索 – 一节细绳,柔韧的材质包括单丝,机织织物,双绞软线,绳索,塑料带,丝带和一些通常称之为含纤维材质的细绳. 3.1.6
卷曲的边缘 – 边缘在接近曲成弧形薄板的一部分且底板形成的角度低于90度,如表格2. 3.1.7
放出机械装置 – 放出或驱使放射物的单一系统. 3.1.8
有危险的边缘 – 在正常使用或适当预测玩具的误用期间,易接近的边缘呈现出不当的受伤危险.如16 CFR 1500.49描述的锐角测试失败,那么八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金属和玻璃边缘,可能存在潜在的危害.如果在不经意中操作下,他们碰触到不同于金属和玻璃的锐角,也存在潜在的危险. 3.1.9
弹性 – 在测试速度不低于20 in.(510mm)/min,至少被延长10%之后,材质将会恢复它原来的大小和本质的形状. 3.1.10
羽状物 – 在剪断或切割材料的时,会形成羽状物的边缘. 3.1.11
火花 – 在模具组立匹配部分中漏出来的过剩材料. 3.1.12
可折迭的机件 – 在操作期间,铰链,枢轴,折迭,或滑行部品的组立可被粉碎,剪断,修剪或切割. 3.1.13
危险 – 在正常使用或作为适当预测误用的结果期间,玩具的任何特性呈现出不当的受伤危险或对健康不利. 3.1.14
给边缘镶边 – 通过近似180度角,边缘在邻近薄板后部边缘折迭的薄板的一部分上,以致邻近边缘的薄板的一部分推进主薄板,如表格3. 3.1.15
清除铰链线 – 在玩具固定的部分和向前移动部分之间的距离,或通过轴转动,邻接投影线,尺寸如表格4. 3.1.16
冲击性杂音 – 杂音变更标准最大值在间隔大于1 s. 3.1.17
搭接处 – 接点在边缘交搭的平行表面,但没有必要沿长度,附在它的机械的所有点上,范例在表格5中. 3.1.18
乳胶球状物 – 任何玩具或由乳胶袋装饰的商品充入大气或气体使之膨胀.这个术语不包括在儿童在水上使用的气体玩具,如橡皮船,浮水圈,或类似的商品. 3.1.19
雕刻品 – 不同年龄段孩子使用球由坚硬的材质制成,如玻璃,玛瑙,大理石或塑料,一般当作玩具件或标签.”雕刻品”术语不包括雕刻品永久性的附在玩具或体育器具上.当测试符合16 CFR 1500.53时,如果雕刻品被永久性的附在玩具上,它将不能从玩具或体育器具上移动. 3.1.20
正常使用 – 游戏方式符合设立在玩具上传统或习惯的结构,或通过检查玩具,十分明显. 3.1.21
化妆品 – 任何想使用且销售给14周岁儿童的商品,被用来擦,撒,或喷,或应用在人体上用来清澍,美化,促进,或增强吸引力或外表. 3.1.22
接点,有危险 – 在正常使用或适当预测误用期间,易接近的接点呈再出不当的受伤危险.如果16 CFR 1500.48描述的锐利的接点测试不通过,那么8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玩具的接点存在潜在的危险. 3.1.23
小型架式风钻 – 纤维,纺线或细丝的长度或各股夹在一起或固定并系在中央,并刷成球的形状.还包括塞满材料的球状的附加装置. 3.1.24 主要呈现的面板 – 零售的包装或容器,箱柜,或自动贩卖机所呈现的面板是侧面或表面,被设计最显著的陈列,展览或显现,或通过了未来购买者的检查
3.1.25
抛射物 – 在控制操作者的情况下,推进的物体依靠排出机械装置能储存并释放能量. 3.1.26
突出之物,有危险 – 由于材料或结构,或两者都是,如果小孩子跌在突在突出物上,可能会有刺伤的危险.由于产品的设计不可能排除刺伤人体那些地区,可能会刺伤眼睛或嘴巴,或两者都会. 3.1.27
保护装置的帽状物或盖子 – 存在潜在危险的边缘或突出物附上一个部品能减少受伤的可能性. 3.1.28
保护装置的翻倒 – 在突出物能撞击的末端附上一个部品,如果它撞击到人体,可以减少到最小的伤害,并且一旦击到目标,可以防止突出物的损坏,给突出物贴上吸盘,或防止损坏无生气的物体. 3.1.29
适当的预测误用 – 在儿童未正常使用玩具的情况下,如故意拆卸,落下或不是计划之内的正常使用.模拟使用和玩具的误用测试描述在16 CFR 1500.50,1500.51,1500.52,和1500.53. 3.1.30
硬度 – 硬度超过70支撑A比例硬度计的任何材料,按照最近修改的测试方法D 2240进行测量. 3.1.31
卷边 – 边缘在邻近边缘卷成弧形且主薄板形成的角度在90度和120度之间的薄板的一部分上,如表格6. 3.1.32
挤压的玩具 – 18个月的婴儿只能使用手柄柔软的玩具,当有弹性或挤压时,并且当释放时,恢复它原来的形状,通常通过施加压力大气通过口子可发出活性化的物音. 3.1.33
玩具 – 任何物体被设计,制造,或在市场上当作玩具售给14周岁的儿童. 4 安全性要求 4.2
易燃性 – 玩具使用的材料不是纺织品,将不会燃烧,在16 CFR1500.3 ( c ) (6) (vi) 中有详细说明.测试的目的,玩具使用的任何纺织物应符合16 CFR 1610.玩具易燃性测试的测试程序,包含在附件A 5中,.16 CFR 1500.44中有解释. 4.3
毒物学: 4.3.2
食物的制造和包装 – 所有供给玩具的食物的制造和包装应依从21 CFR 110, 制造,处理,包装或储存食物应牵涉到卫生设施的实践. 4.3.3
间接的食物添加剂 – 接触食物的玩具部品,如玩具烹饪器具应符合食物的应用要求,符合化学品和化妆品作产生的效果,指定的21 CFR 170 通过189. 4.3.3.1
用于接触食物的玩具部品的标贴 – 玩具包含用于接触食物的部品,如玩具烹饪器具和玩具餐具,将具有在5.8中所描述的标贴. 4.3.3.2
陶瓷器具,铅和镉混合 – 陶瓷玩具部品或类似小孔的食物,如瓷器茶具将符合FDCA的应用要求,在402项 ( a )(2) ( c ),且FDA依从方针指南. 4.3.4 化妆品 – 玩耍的化妆品应符合联邦FDCA的要求,整理在21 CFR 中,规定化妆品的应用陈述在21 CFR 700 通过740.化妆品添色剂的应用规则在21 CFR 73,74,81和82中. 4.3.4.1另外,所有玩耍的化妆品将符合此规范的所有要求及FHSA的规则,尽管排除16 CFR 1500.81 和1500.3 ( b ) ( 4 ) ( D ) ( ii ). 4.3.4.2 按照食品,药物管理局要求,所以在儿童产品中存在添加剂. 4.3.5 油漆和类似表面涂膜的材质 – 玩具使用的油漆和类似表面涂膜的材质将符合16 CFR 1303含铅的供应品,在消费者产品安全法案下发布. 4.3.5.1 禁止使用在含非易失性油漆或干油漆膜总重量中含铅量超出0.06%的油漆或类似表面含铅涂膜材质或铅混合物. 4.3.5.2 另外,含锑,砷,钡,镉,铬,铅,汞或硒的化合物,含金属的可溶材质的化合物的表面涂膜材质将不会超出表格1所指定含固体重量的标准.在用他们的值对照表格1来判定依从性之前,获得的分析结果应调整到符合8.3.4.3中的测试方法.通过8.3所指定含固体的消溶性来判定溶性的标准. 4.3.6 玩具化妆品,液体,涂料,油灰,凝胶体和粉末 – 目的是当缺乏清洁,储藏期限以及玩具化妆品和玩具所使用的液体,凝胶体和其它可移动的有机材质有污染时,要求危险最小化.在微生物学未下降的产品使用期间,设置清洁和抵抗长期使用或污染物,或两者,性能的规范. 4.3.6.1 工业用水和填充玩具的水将符合USP凈化水的细菌学规范. 4.3.6.2在储藏期限和适当预测使用期间,玩具使用这些产品的公式将不受限于生物学的等级. 4.3.6.3玩具所使用的这些产品的清洁及他们成分的判定将符合8.4.1.预防生物学等级的公式将依8.4.2评估. 4.3.7 填充材料 – 未加限制的填充物不许使用源自昆虫,鸟类,或其它啮齿动物和污染物的物质,如碎片及金属芯片,可能用来良好的工业制造实践.在法定分析药剂师协会的正式分析方法的第16章中,用测试方法来判定不许使用的材料.另外,纤维填充物,不管是自然的还是人造的,都必须符合Title 37,第47章,47.317部分.”联邦宾夕法尼亚洲规定填充玩具物的允许变量”. 4.3.8
DEHP – 橡皮奶头,格格作响的玩具,和出牙嚼器将不会故意含DI酸酯.为了预防影响分析,追溯到DEHP的数量,当测试符合D3421实践时,结果含固体的总量达到3%,是可以接受的. 4.4
电气/热能量 – 操作玩具,名义上120-V分支电路将符合16 CFR 1505,在受 FHSA约束下发行. 4.5
冲击声 - 当从玩具表面到25cm的任何位置测量时,瞬间声压标准超出138dB,玩具将不会发出冲击声.使用16 CFR 1500.47描述的设备来判定声音标准.当判定声音标准时,玩具和测试设备必须与任何墙状物,天花板或其它较大的障碍物距离至少1m.在玩具测试符合包含在8.5-8.10的程序之后,声音标准将不会超出在此所指出的.当测量如16 CFR 1500.47所描述的时,玩具帽状物的声音标准一定不能超出138dB.当用此方法测量时,警告声明并通知CPSC,按16 CFR 1500.86 ( a ) ( b ) 的要求,如果玩具帽状物的声音标准超出138dB时,必须对其进行观察. 4.6
小物体 – 这些要求是想把不到36个月的儿童摄取或吸入小物体的危险减到最小化. 4.6.1 不到36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受限于16 CFR 1501的要求.判定玩具受限于提供的这些要求的一部分,在16 CFR 1500.50和1501也包含在附件A1的规范中. 16 CFR 1501规定的一部分要求,没有足够小的玩具能不被压缩,就能完全适合规定尺寸的圆筒,如图7.关于此规范的目的,包括玩具的碎片,但以下排除在此规范之外,闪光的碎片,塑料碎片,泡沫材料,或纤细的小片或刨花,一张纸,织物,绒毛,弹性织物和细绳. 4.6.1.1 在使用和误用符合部分8测试之前和之后,应用此要求判定可接近的小物体,如小玩具或玩具的成分,如眼睛,发出吱吱声者,或按钮,或从玩具中折断或移动的碎片. 4.6.1.2 以下商品免除此要求:气求;书本和其它文件物品;书写材料;图画档案;粘土模型及类似产品;手指画,水彩画,和其它油漆作品.所有免除要求的物品的列表在16 CFR 1501.3. 4.6.1.3 成年人组立的玩具以及没有装配存在潜在危险小物体的玩具将被贴上标签,依从5.9. 4.6.2 驱动嘴的玩具 – 有关玩具的这些要求,如发噪音器,通过吹或吸被反复的驱动.驱动嘴的玩具含不牢固的物体,如口哨中有球状物,或插入物,如发噪音器里有簧片,将不会松开符合小零件测试圆筒的物体,如图7.当交替吹吸大气急速经由口状物时,按照8.13描述的程序.如果大气出口能被插入或用嘴覆盖,也可应用8.13的程序. 4.6.2.1在充气玩具胀大或缩小期间,所含的小物体,将不被释放. 4.6.3
三岁以上六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受限于16 CFR 1500.19的要求.这些产品除外,如打卡纸和类似物品,三岁以下六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任何玩具以及小零件受限于5.10.2的标贴要求. 4.7
易接近的边缘 – 玩具将没有易接近的,存在潜在危险的锐角,成年人组立的玩具,和在未组立状态中可能含潜在危险的锐角,标贴要求将符合5.9. 4.7.1 存在潜在危险的金属和玻璃锐边在16 CFR 1500.49中有详细说明.在使用和误用测试之前或之后,或两者,八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受限于指定在8.5 – 8.10中的要求.锐角检测器的图解在图8中指出. 4.7.2 如果48到96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它重要的功能部分存在潜在的危险,将会携带5.2指定的警告标贴.不到48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将不会接触到有危险的锐角. 4.7.3
金属玩具 – 易接近的金属锐角,包括洞和孔,将不会存在有危险的毛边和羽状物,或缝边,卷起,卷曲,或被永久性的粘贴装置覆盖或进行表面处理. 4.7.4
模型玩具 – 易接近的边缘,角,或模型玩具的模制零件区域应该免于由毛边或火化产生的危险边缘或由于受到保护,使有危险的边缘不会暴露出来. 4.7.5
暴露的螺钉或螺纹杆 – 如果螺钉或螺纹杆的末端是易接近的,不要暴露螺纹,危险的锐角和毛边,或末端将用未暴露锐角和毛边的平滑表面的帽状物来覆盖.使用的任何帽状物受限于8.10中的压缩测试.在8.7描述的适当撞击测试期间,帽状物是否易接触平坦的表面.给予保护的帽状物还受限于8.9的压力测试和8.8的扭矩测试. 4.8
易接近的尖端 – 玩具将不会有易接近的,存在潜在危险的尖端,由于以下原因,可能会发生: 玩具的结构;组立装置,如电源线,大图钉,钉子,长钉未固定;金属片的修剪不当;螺丝上毛口;以及碎木材.成年人组立的玩具,在未组立的状态下也许存在潜在危险的尖端,应贴上标贴,依从5.9. 4.8.1
潜在危险的尖端在16 CFR 1500.48中有详细说明.在使用及误用此测试之前或之后,或两者, 8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受限于8.5 – 8.10所指定的要求. 4.8.2
可卸的,存在潜在危险的尖端在玩具中起着必需的功能作用,如缝纫工具箱用的针,如果玩具的使用者是48到96个月的儿童,将如5.2中所指定的贴上警告标贴.不到48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将不会有可卸的,存在潜在危险的尖端.
4.10
钉子和按钮 – 钉子和按钮将不会呈现出尖端,边缘,摄取或突出的危险.由于钉子和按钮的尖端易接近,故不会出现使它突出.主轴使用的钉子和按钮的附加在4.14中. 4.11
电线或线材 – 在使用或适当预测误用之后,如果它们易接近.将对玩具内部使用的电线或线材的末端进行表面处理,以避免存在潜在危险的尖端或毛边,电线或线材的末端将被折回或用平滑表面保护物的帽状物或上盖来覆盖.当测试依从8.12,如果用可应用的最小力道,玩具的成分不能弯曲穿过60度的弧.为了使玩具不破裂,而产生危险的尖端,边缘或突出部分,金属线或其它金属材料必需粘紧或使它持留在玩具内.当成份主轴的垂直点在从玩具主机体成份的交叉点或如果成份不足2 in长,在成份的末端到2±0.05 in,最大的力道将如下: 4.12
包装膜 – 由于很薄的一层包装膜可能会引起窒息的危险,此要求想把危险的可能性降到最小化.包装材料使用的柔韧塑料膜袋和柔韧塑料薄片名义上的厚度至少为0.00150 in.,但实际上的厚度将不低于0.00125 in.厚度的判定将依从测试方法D 374的测试方法C.这些要求不能适用于以下: 4.12.1
包装袋口子周围伸长到最大的范围后,周边小于14 in.. 4.12.2
当包装袋口子周围伸长到最大的范围后,包装口的周边是14 in.或大于14 in. 结合的长度以及充分地伸长口子的周边小于23 in.. 4.12.3
名词上收缩膜的厚度低于0.00150 in,当消费者打开包装,一般都会毁坏这层外包装. 4.13
电源线和弹性材料 – 由于电源线和弹性材料易接近,这些要求想把缠住和窒息的危险降到最小化.在使用和误用8.5 – 8.10描述的测试之前和之后,可应用此要求. 4.13.1
玩具里的电源线和弹性材料 – 当处于自由的状态且在5lb负荷内,测量 长度时,小于18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内的电源线或弹性材料或玩具的附件长度将小于12 in.如果电源线/弹性材料或复合电源线/弹性材料缠结或形成线圈,或两者都存在,连接玩具的任何零件,包括珠状物或电源线/弹性材料末端的其它附加装置,线圈的周边将小于14 in.且在5lb负荷内. 4.13.1.1
自身缩回的操作用引扭 – 未满18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所使用的机 械活性化电源线的电线可卸下,除非单一型电源线的直径为1/16 in.或小于此值,当把一个2lb重的物体垂直附在全部伸长的电源线的柄榫头且玩具的柄榫头固定在可缩回的十分有利的位置上时,它的缩回将不会超出1/4 in.单丝电源线直径为1/16 in.或小于这个值,当按以上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时,在1lb负荷内,将不会缩回. 4.13.2
操作用引扭 – 未满36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电源线和弹性材料的长度大于12 in.将不会提供能缠结成线圈的珠状物或其它附加装置. 4.13.3
飞行装置的线和线路 – 风争的线和手柄线的长度超过6ft,作为玩具被附在飞行装置上,通过高压,电阻仪表测试,当测量的相对湿度至少为45%以及温度不高于75℉时,电阻将不会超出108Ω. 4.13.4
轮子,轮胎,轮轴 – 在正常使用或适当预测误用期间,由于小轮子或轮胎的分散,而产生摄取的危险,此要求是估计可能发生的摄取危险,在误用期间,突出的轮轴在玩具或组立轮子中移动,也会引起裂伤或刺破.此要求将应用在96个月或未满96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的轮子的重新组立或折卸,除未满36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小轮子或轮胎摄取的危险,覆盖在4.6中.在折卸的情况下,玩具将由购买者使用简单的家用工具或制造商指定的工具即便两者都需要,来进行测试.当受限于8.5 – 8.11的使用和误用测试时,轮子,轮胎或轮轴将不会呈现出裂伤,刺破或摄取的危险,分别详述在3.1.19,3.1.21和4.61. 4.13.5
折迭式机械和铰链 – 这些要求是估测可能的破碎,裂伤或刺破,可能在折迭式机械和玩具所使用的能支撑儿童重量的铰连中发生.例如,折迭式机械突然倒塌或未预料的动作会引起削减的动作;在两个节点之间的铰在线替换间隙,如间隙容许手指在铰链的一个位置,但不是所有的位置.此要求不涉及识别在玩具火车的壳体,机械移动的玩具耳朵或不能支撑儿童重量的类似玩具的门或支点或铰链部分替换间隙的常见危险.当他们依从8.5 -8.10进行测试后,玩具将符合4.15.1 – 4.15.2的要求.玩具箱的要求包含在4.26中. 4.15.1
折迭式机械 – 折迭式机械,手臂,或拉条的玩具家具和其它玩具想支撑儿童或正常使用或适当预测误用所相当的重量将有安全性停止或锁住的装置,来预防未预料到或突然的移动或物体的倒塌,或在突出移动或物体倒塌所引起的压碎或裂口时,提供足够的间隙保护手指,手臂和脚趾. 4.15.2
铰线间隙 – 玩具有一个缺口或间隙沿稳定部分和移动部分之间的铰线,重量重于1/2lb将是这样的结构,如果铰线的缺口可进入将容许3/16-in.的棒径,在铰链的所有位置,它也将容许1/2-in.的棒径. 4.16.1
可移动部分易进入的间隙 – 此要求涉及未满96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的移动部分的间隙,存在潜在夹痛或压碎指状物或其它附加物.它包括,但不受限制,轮子和坚硬的轮井,挡泥板或在轮子和可以骑的玩具之间,或在从动轮子和由于电气,弹簧或内部能量给予玩具功率的其它零件之间的放射状间隙.如果此间隙容许3/16-in的棒径,为了预防指状物的陷入,他们也容许1/2-in的棒径. 4.16.2
坚硬材料的圆孔 – 此要求是想预防60个月或未满60个月儿童的手指进入在玩具金属板或坚硬材料的孔中,.如果易进入,在任何坚硬材料上厚度小于0.062 in.的圆孔能容许1/4-in的棒径深入3/8 in.或大于这个值,它还将容许1/2-in的棒径. 4.16.3
链条或带状物 – 这些要求是预防手指穿过支撑链条连接物之间或链条和链轮或滑轮和带状物之间被压到. 4.16.3.1
支撑链条 – 36个月或未满36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的链条能支撑儿童的重量,如吊座或类似的室内装置,如果链条可卸下并且如果0.19-in.棒径能插入两个链环之间,链条将受到防护.如图10,链条在松散的结构中. 4.16.3.2
可以骑的玩具的链条和带状物 – 在可以骑的玩具的链条和带状物之间传送的功率将受到防护. 4.16.4
不易接近的机械装置 – 60个月或未满60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发条装置,电池的运转,惯性的,或其它发动功率的机械装置将不能有能引起刺破或裂伤危险的任何易接近的机械零件. 4.16.6
线圈弹簧 – 这些要求是预防手指或脚趾被玩具所含的弹簧刺破或引起裂伤.能支撑儿童重量的成份的零件形状的线圈弹簧将受到防护,在使用或适当预测误用期间,预防接触,除非发生以下的任一情况: 4.16.6.1
一个0.12-in.的棒径不能自由插入;或 4.16.6.2
当弹簧受限于开始的重量为3lb,接着为70 lb时,0.25-in.的棒径能自由插入在作用周期所有尖端相邻的线圈之间. 4.17
安全性和超负荷要求: 4.17.1
可以骑和坐的玩具的稳定性 – 此要求是减少由于玩具很容易倾倒而引起未预料危险的最小化.他们考虑到用儿童的腿作为稳定的方法和意识到儿童能本能的抵消玩具的倾斜位置.列在4.17.2和4.17.3的要求将应用于60个月或未满60个月的儿童使用玩具的以下等级;可以骑的玩具,用三或更多的负荷支承轮子,如四轮马车;骑的,活动型玩具,如木马;固定座椅的玩具,如乐器设备.没有正常稳定底座的球形,圆筒状或其它形状的可以骑的玩具没受到此要求的覆盖.在此测试依从8.5-8.10后,玩具将依从这些要求. 4.17.2
横向稳定的要求 – 此要求意识到两种能稳定性的危险:那些结合可以骑或座的玩具,脚能提供稳定性,脚的那些情形因为被围住而受到约束. 4.17.3
横向的稳定,可用脚来稳定 – 对从地面到座位的高度是表格2所指出的
4.17.5 最小年龄范围的儿童高度的3/1的可以骑或座的玩具, 儿童的脚在一旁运动不会受到约束且可以起到稳定的作用,当测试依从8.6时,玩具将不会翻倒. 4.17.2.2 横向稳定,脚不能用来稳定 – 如果在旁边运转的脚,或腿,或两者受到约束,如通过包围玩具自动车的侧面.当测试如8.16所规定的时,可以骑或座的玩具将不会翻倒,除非表面与水平倾斜15゚. 4.17.3
前部和尾部的稳定性 – 这些要求涉及骑马的人在可以骑的玩具的前面和后部方向的稳定性,骑马的人不能很容易的用脚使它稳定.当玩具的负荷仿真儿童的重量,并运用8.16的测试方法进行朝下和朝上的倾斜时,在4.17范围内的所有可以骑的玩具落下后,将不会朝前或朝后翻倒,除非表面与水平倾斜15゚.测试可以骑的玩具的稳定性,不仅在前面的位置操纵轮子,还在前面位置向左边\5゚和向右45゚操纵轮子. 4.17.4
固定底层玩具的稳定性 – 此要求是当门,抽屉,或其它移动部分极度移动,使玩具翻倒,引起的危险减到最小化.当把所有极度移动的移动部分放置在10゚且朝下倾斜的斜面时,高度大于30in且重量大于10lb的玩具底层的固定将不会翻倒.当测试依从8.5-8.10时,玩具将符合这些要求. 4.17.5
可以骑和座玩具的超载要求 – 此要求是减少由于玩具不能支承超载而引起未预料危险的最小化.用来座的玩具或设计为支撑所有或部分儿童重量的所有可以骑的玩具将支撑适应于座位的负荷,或支撑部件的其它负荷,不会倒塌而呈现出危险的情形.使用玩具的负荷将是表格中所指出的最高年龄范围的儿童重量的3倍.当测试依从8.5-8.10,玩具将符合这些要求.如果数字高于表格3最小重量的容量,将执行超载要求的测试,以便它将与告知重量的容量一致. 4.18
制间隔 - 这些要求的目的是把儿童以围住的形式在玩具内减到最小化,如玩具电冰箱,预防玩具围住头而可能窒息,如头盔.当玩具的测试依从8.5-8.10后,玩具将符合4.18.1-4.18.3中所列出的要求.见4.26玩具棋的要求. 4.18.1
通风 –围住延伸体积大于1.1ft3且内部尺寸为6in或大于这个值的任何玩具的通道或盖子,当玩具放在地板上的任何位置且相邻两个平面符合90゚角,仿真室内的墙角时,将提供大于两个或多个分开距离至少为6in口子的通风区域.如果永久的隔开或阻文件,通过标记小于6in的最大内部尺寸,有效地限制延伸的空间,再分开延伸的空间,将不要求有通风区域. 4.18.2
关闭物 – 关闭物关闭住在4.18.1范围内的落下物将不会被安装自动上锁装置.当处置如下时,关闭型的物体可用10lbf或小于此值的力道来打开: 4.18.2.1
在关闭位置的关闭物,运用从外部方向到垂直于关闭物的内部力道和从关闭物几何中心到1in的任何位置.当测量10lb的力道时,用校准精确度在±3lb内的计量器来测量力道.计量器的标度将用不超出0.2lb最精细的划分来分度且所有的比例范围将不会超出30lb. 4.18.3围住头的玩具 – 围住头的玩具,如头盔,由不浸透性的材料制成,由不被阻塞的通风区域供呼吸.通风区域将由两个最小的孔组成,整个通风装置至少为2in2且两孔之间至少为6in. 4.19
仿真的保护装置 – 这些要求是把可能引起的危险减到最小化.如来自安全结构的护目镜和头盔;或仿真防护装置的玩具如橄榄球头盔和垫肓,如果穿用者使用的物体当作胜于玩具的真正防护装置,当测试依从8.7.4和8.8通过8.10后,玩具将符合4.19.1和4.19.2所列出的要求. 4.19.1
眼睛保护装置 – 保护面部的所有坚硬的玩具,如护目镜,头盔,或面部防护物,以抵抗撞击材料的结构,在依从8.5–8.10测试之前和之后,将不会有锐角,或松开可能进入眼睛的零件.这些将适用于眼镜孔图案的项目和保护眼晴的项目. 4.19.2玩具仿真安全性保护装置及他们的包装依从5.13将清晰的贴上标贴,通知购买者他们不是安全的防护装置. 4.20
可发射的玩具 – 这些要求涉及某些,但不是全部,潜在的,未预料的,通过玩具投射物着火或通过这些玩具临时准备的投射物而引起着火的危险.一些惯例的玩具所固有的危险,如弹弓和飞镖没受到这些要求的覆盖.在测试依从8.5-8.10和8.15适当的测试方法后,放电机械装置和可发射物将符合在这个部分所指定的要求. 4.20.1
适用于玩具的这些要求通过投射物动能的放电机械装置发射物体自由飞行,由玩具限定而不是使用者. 4.20.1.1
想使玩具的投射物不着火,它的任何锐角,尖端或小零件将安置在图7所示的圆柱体内. 4.20.1.2
想使玩具的坚硬投射物不着火,尖端的半径将小于0.08in. 4.20.1.3
玩具任何着火的坚硬投射物,它的动能超过0.08J,且有弹性材料的撞击面. 4.20.1.4
当受限于8.8和8.9描述的扭矩和压力测试时,任何防护装置的尖端将不会与投射物分开或如果防护装置的尖端不是以分开的形式,在测试期间,小于指定的扭矩或压力,或两者都小于,投射物将不能从发射者那里发射出来.另外,当点燃固体物质时,依从8.15.4所描述的测试方法,防护装置的顶端将不会产生或呈现出危险的尖或边缘. 4.20.1.5
上述要求将不适应于不能存储使用者单独能量的任何放电机械装置,或驱使车辆玩具的底部沿轨迹或其它表面,或当投射物体儿童不易接近,当它留下放电机械装置时,如弹子或弹球机. 4.20.2
放电机械装置 – 放电机械装置将不能放出临时存在潜在危险的投射物,如未被使用者修改的铅笔或小圆石. 4.20.3
任何箭形物将有符合4.20.1.4的防护尖端. 4.21
格作响的玩具 – 供婴儿使用的格格作响的玩具将符合16 CFR 1510所指定的安全性要求.格格作响玩具的测试治具图显示在图11中. 4.21.1
除符合16 CFR 1510所指定的要求之外,坚硬的格格声的玩具将几乎设计成与球形的,半球形的或圆形漏斗式的末端一体化,以致这些末端不能渗透到在图12补充测试治具洞穴的最深处.当在力道仅仅是它自身的重量且处于未压缩的状态下进行测试时,格格作响的玩具将符合这些要求.在使用和误用依从部分8的测试之前和之后,应用这些要求. 4.22
橡皮奶嘴 – 供婴儿使用的橡皮奶头将符合16 CFR 1511所指定的安全性要求.橡皮奶头测试治具图所图13所示. 4.22.1
橡皮奶嘴将符合F1313所指定的亚硝胺标准.这些规范声明从大货中抽取橡皮奶嘴进行测试,在任何一个亚硝胺三等分的一分中将不含超过10ppb.另外,样品所有的亚硝胺将不会超出20ppb. 4.22.2
附在未满36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橡皮奶嘴,或售出的橡皮奶嘴将符合16 CFR 1511的要求或奶嘴的长度不长于0.63in.且符合此规范4.6.1略述的要求.它的测量是从奶嘴侧面的防护物到奶嘴的末端. 4.22.3
压挤的玩具 – 这些要求是提出未满18个月的儿童使用的压挤玩具存在潜在的撞击危险.在使用和误用依从部分8的测试之前和之后,应用这些要求. 4.23.1
压挤玩具将符合如16 CFR 1510所指定的格格作响玩具的尺寸要求.格格作响玩具的测试治具图呈现在图11中. 当在力道仅仅是它自身的重量且处于未压缩的状态下进行测试时,压挤的玩具将符合这些要求. 4.23.2
另外,压挤玩具将几乎设计成与球形的,半球形的或圆形漏斗式的末端一体化,以致这些末端不能渗透到在图12补充测试治具洞穴的最深处.当在力道仅仅是它自身的重量且处于未压缩的状态下时,压挤的玩具将符合这些要求. 4.23.3
出牙嚼器和出牙玩具 – 这些要求是呈现出对牙龄存在潜在撞击的危险,出牙嚼器通过指定的设计,结构,指导被当做任何装置使用,或包装复制品或图案,或连合体,因此,通过一般人用来初步减轻婴儿牙龄不适的症兆.在使用和误用依从部分8的测试之前和之后,应用这些要求. 4.24.1出牙嚼器和出牙玩具将符合如16 CFR 1510所指定的牙龄玩具的尺寸要求.玩具测试治具的图解如图11所示. 当在力道仅仅是它自身的重量且处于未压缩的状态下时,出牙嚼器将符合这些要求. 4.24.1
另外,出牙嚼器和出牙玩具将几乎设计成与球形的,半球形的或圆形漏斗式的末端一体化,以致这些末端不能渗透到在图12补充测试治具洞穴的最深处. 当在力道仅仅是它自身的重量且处于未压缩的状态下时,出牙嚼器将符合这些要求. 4.24.2
排除 – 4.24.1和4.24.2的要求将不能适用于由水珠组成的出牙玩具,被认为是环形物或带螺纹的柔韧电源线或细绳的顶端. 4.25
认为是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的玩具 – 这些要求是减少由于玩具被认为是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而引起缠住或勒死危险的最小化. 4.25.1
突出体 – 制造商指出附在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的玩具将不会有能引起缠住伤害的突出体.在使用和误用依从8.5-8.10的测试之前和之后,应用这些要求.设计指针将提供在附件A4中. 4.25.3
4.25.3 四周设围栏的体操馆 - 四周设围栏的体操馆,包括四周设置围栏的运动用具及类似玩具排成一列穿过栅栏或婴儿用围栏将符合5.4列出的安全性标签的要求和6.3的操作说明书. 4.26
玩具箱 – 这些要求是想把下列各项危险降到最小化: (1)
上盖突然关闭或落下,有被缠住和勒死的可能. 4.26.1
上盖支撑物: 4.26.1.1垂直口,铰链接合上盖的玩具箱将提供支撑上盖的机械装置,来预防上盖的突然倒塌或落下.支撑上盖的机械装置将支撑上盖,以致从完全关闭位置的2in内,上盖移动的弧形上没有安置的位置,从完成关闭的位置上穿过弧形不超过60゚,在它自身重量的影响下,落下将超过0.50in,除非最后运行2in.将依从8.14.1执行测试. 4.26.1.2 在受限于开始和结束周期为7000之前和之后,如8.14.1.2描述,玩具箱上盖将符合这些要求. 4.26.1.3 支撑上盖的机械装置将不要求消费者为确保足够支撑上盖而进行调节;或在周期依从8.14.1.2后,为符合4.26.1.1而要求被调节. 4.26.1.4 支撑上盖的机械装置将以预防手指被刺破,压碎或裂口的方式设计.这些机械由于运动而产生间隙或缺口,因此,如果缺口容许0.19- in的棒径,它也将容许0.50- in的棒径在上盖移动的弧形的任何位置.这些要求将不应用于从玩具箱的前面和侧边或它的上盖至少为12in的玩具箱内安置支撑上盖的机械装置. 4.26.2
铰线的间隙 –玩具箱有一个沿固定部分和移动部分之间铰线的缺口或间隙,如果缺口容许0.19- in的棒径,它也将容许0.50- in的棒径在移动部分弧形的任何位置. 4.26.3
关闭物 – 玩具箱关闭物如盖子,覆盖物和通道将不会安置自动上锁装置.当测试依从8.14.2时,此类型的关闭物和上盖可用10lbf或小于此值的力道来打开. 4.26.4
通风装置: 4.26.4.2
围住延伸体积大于1.1ft3且内部尺寸为6in或大于这个值的任何玩具箱的通道或盖子,当玩具箱放在与相邻两个平面符合90゚角的地板上的任何位置时,通风区域仍然保持畅通,因此仿真室内的墙角. 4.26.5
如果永久性的分割物或障碍物通过标记小于6in的最大内尺寸来限制持续的空间,被用来再划2分持续的空间,将不要求存在通风区域. 4.27
使玩具运转的电池 – 这些要求是呈现出电池过热,泄漏,爆炸和着火,以及窒息或吞下电池的危险. 4.27.1 电池盒或直接接近电池盒的区域将永久性且清晰的贴有标贴,显示出正确的电池极性和电压. 4.27.2 当依从部分11的 ANSI C18.1进行测量时,在任何两个易接近的标准值为24V的电气尖端之间,将容许最大的电压. 4.27.3 任何初级电池放电的阳极防护装置通通电池盒的物理设计或通过使用适当的电路设计来达到.这些应用于未正确安置电池的情形以及适合含初级电池玩具的充电器中.这个部分不适用于作为唯一功率来源的含两节电池的电路中. 4.27.4
在测试依从8.5-8.10之前和之后,未满三岁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在不使用楔形物,螺丝起子,或其它普通家用工具的情形下,所有的电池将不易卸下.运用可取的电池安置法来执行测试. 4.27.5
在测试依从8.5-8.10之前和之后,所有的玩具,电池完全安置在小零件内,测试圆柱体如图7所示, 在不使用楔形物,螺丝起子,或其它普通家用工具的情形下,将不易卸下.运用可取的电池安置法来执行测试. 4.27.6
不同类型的电池或容量在任何单独电气电路中将不能混淆.应用要求超过一种类型或电池的容量来提供不同的功能.或应要要求结合交流电和初级电池,每个电路将被电气隔离,预防个别电路之间的电流流动. 4.27.7
在正常使用和适当预测误用期间,包括使马达停止,电池的表面温度将不能超过71℃. 4.27.8
在正常使用期间或适当预测误用之后,玩具未履行4.27.7的温度要求或如呈现出4.27.10所描述的燃烧危险,将不会出现短路的情形. 4.27.9
电气电路将不会使电气接触到电池的任何零件,除非在接触面的终端. 4.27.10
通过电池被吸收或漏出,如果气体散发的数量能足够预防燃烧的危险,气密产品的设计,将允许气体散发. 4.27.11
操作玩具运转的电池将符合6.6操作电池的安全用法. 4.28
浮游的玩具 – 这些要求呈现出假定存在潜在危险,浮游玩具将会安置救生装置.告知的副本或图案将没有声明或暗示如果儿童无人看管,使用这种玩具将是安全的.在5.3所给予的标签要求应用于用于水上消谴的玩具设计,如浮游物和其它浮游装置,救生圈,和可充气的运动垫子和船支撑儿童.它明确排斥在浴缸使用的玩具和美国海岸认可的救生防护装置. 4.29
婴儿车和玩具车 – 婴儿车和玩具车将符合5.12安全性标贴的要求. 4.30
填充物和小孩用作玩具的小布袋 -填充物和小孩用作玩具的小布袋在测试依从8.9.1之后,将符合这个部分的应用要求. 4.31
美工材料 – 这些要求的目的是把由于美工材料的使用而导致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的慢性危险减到最小化. 4.31.1
玩具和玩具部件适合在16 CFR 1510.14美工材料的定义,将符合由通过美国验证的毒物学者检查毒物学的要求.估测美工材料的协议书必须由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如果材料是或包含慢性危险的物质,材料列表也必须由委员会提出. 4.31.2
测定玩具和玩具部件的美工材料含危险的材料必须有如联邦规则详述的适当警告语以及此规范5.16的注解.如果商品不含危险材料也必须贴上标签以示一致. 4.31.3
测定玩具和玩具部件对健康存在慢性的危险,要求警告语上指出:不适合启蒙的幼儿园儿童或一到六岁的儿童使用. 4.32.1
这些要求应用于常见外观,形状,结构或任何火器的结合物相似,及模仿火器的所有玩具.这些包括,但不限制于,无作用的枪支,水枪,软气枪,玩具手枪,散光枪和有一个喷射任何非金属投射物口子的枪. 4.32.2
这些要求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枪支: 4.32.2.1
与常见外观,形状.结构或任何火器结合物不相似的未来玩具枪. 4.32.2.2
不会发射的古式火器的复制品看上去像本物并按模型的比例制做,但不 把它当成玩个使用. 4.32.2.3
传统的B-B枪,弹子枪,或弹丸枪通过压缩大气,压缩气体,或机械装置弹 簧的作用发射投射物. 4.32.2.4
装饰物,小型物的外观,形状,结构或火器的结合物,假如测量物体的高度不超出1.50in且长度为2.75in,测量的长度不包括任何枪柄的测量.包括的这些商品被摆在桌子上或佩带手镯,项链,键链,等等. 4.32.3
受限于这些要求的商品必须标上符号或由人工制造,或两者都有,在以下方法的任何一种中.当测试依从8.5-8.10后,标签必须被永久性的贴上且保持在固定的位置.”永久性”这个词把使用此部分规定的油漆或标贴排除在外.”橙色的火焰”参考联邦规范595a,颜色12199的4.32.3.1和4.32.3.2. 4.32.3.1
橙色插头或较亮橙色插头,当作玩具的完整部分被附在圆筒口状物的末端.插头将不会从圆筒口状物的末端凹进超过0.25in. 4.32.3.2
橙色带子或较亮的橙色带子,覆盖圆筒口状物末端的四周,距离至少为0.25in. 4.32.3.3
整个玩具的外表面染白色,鲜红色,鲜橙色,鲜黄色,鲜绿色,鲜蓝色,鲜粉红色,鲜紫色,或是单独的一种颜色或是在任何图案中,当作主要颜色与其它任何颜色的混合. 4.33
玩具气球 – 包装含胶乳气球和玩具或游戏器材含胶乳气球将符合16 CFR 1510.19的标签要求.气球标签的声明包含在些规范的5.10.5中. 4.34
玩具弹球 – 玩具弹球将符合16 CFR 1510.19的标签要求.玩具弹球标签的声明包含在些规范的5.10.5中. 4.34.1
三岁以上八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和游戏器材含弹球,将符合16 CFR 1510.19的标签要求.标签应用的声明包含在此规范5.10.4.1中. 4.35
球状物: 4.35.1未满36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将受限于16 CFR 1510.18(a)(17)的要求.未满36个月的儿童使用的玩具里的球状物不固定,在它自身重量且无压缩的影响下,将不会完全通过图14所示的模板.不能通过模板的球状物被判定为”小球”. 4.35.1
4.35.2 三岁以下八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玩具,所含的小球不固定,将受限于16 CFR 1510.19的要求.标签应用的声明包含在此规范5.10.3中. 4.36
未满学龄的游戏图 – 这些要求是呈现出对三岁以下一些未满学龄儿童潜 在窒息/阻塞的危险.辩别玩具图的特性属于这些要求的范围,包括:( 1 )圆形的,球形的,或半球的末端与锥形的颈状物附在简易的圆柱体上不需附加物.( 2 )总长度不超出2.5in.这些包括增添或模制特徽的图,如帽子或头发,保持圆形的末端.由柔软织物制成的游戏图将不受限于此要求. 4.36.1
这样设计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未满学龄游戏图,以便他们的圆形末端不能渗透到在图12所示的补充测试治具洞穴的最深处.在它自身重量的力道下测试游戏图. 4.37
高射机关炮 – 这些要求是呈现出,三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玩具的高射机关炮,在8.17期间被分开,有窒息的危险.高射机关炮,在8.17期间被分开,在它自身重量下,将不能完全通过1.75-in的测试治具.高射机关炮的任何部件,部分或个别商标在扭矩压力测试期间,被释放出,将不受限于此测试.通过把纤维的自由端插入物品,来测试高射机关炮. 5 安全性标贴的要求 5.2.1 在以下部分不要求有指定的格式和措词,安全性标贴由呈现出危险的标示语组成.格式和措词由制造商自由决定. 5.2.2 包装必须贴上下列的标签:存在的格式和措词指定在5.4, 5.10, 5.11, 5.12和5.13中.贴在玩具上的标签格式和措词,指定在5.4, 5.11, 5.12和5.13中.但,如果制造商判定,由于玩具的设计,精密格式不实践,玩具将贴上标贴用语,格式由制造商自由判定.标贴的第一行的中心的标示语用大写字母;剩余的用语调整在左边或中央.危险的声明和附加的信息放在随后的一行上,所有这些都将按精密格式和指定的用语. 5.2.3 除在以下部分的指定说明之外,所有的措词都打上引用号,表示这些用语不能变更. 5.2.4 在所有盒子上,将使用标示语”小心”,除非指定要使用”警告”.这些标示语都必须用大写字母,且高度不低于1/8in.危险的声明和任何其它的消息也要用大写字母,在较低的一行,且字母的高度将不小于1/16 in.并且所有其它的字母都使用相同的格式. 5.2.5 作为包装一部分的这些标签必须贴在包装的正面,在零售时,正常或惯例的陈列情形下,最可能被显示,呈现,展出或检查出来. 5.2.6 包装玩具商品的材料当作保险料,安全性标贴将贴在玩具包装上,及类似标贴将出现在较大的包装上. 5.2.7 所有的安全性标贴都将十分明显且清晰,将与任何其它用语或设计单独区分,英文用语还将最小化.当应用包装时,这些标贴的颜色将与它的背景色对照. 5.2.8 当安全性标贴印在玩具上时,用装饰物进行处理,如热印,丝印,或类似程序.当测试依从8.5 -8.10时,在正常使用和适当预测误用后,标签仍然保持清晰. 5.2.9 当安全性标贴以应用标贴的形式贴在玩具上时,标贴将被应用,以致它被固定的附在玩具上并且它的边缘将不会出现在玩具的表面. 当测试依从8.5 -8.10时,在正常使用和适当预测误用后,标签仍然保持清晰. 5.4
婴儿床和婴儿用围栏玩具 – 通过用细绳,绳索,弹性材料或带子排成一列穿过婴儿床和婴儿用围栏玩具,以及它们的包装都将贴上年龄等级的标贴 5.5
玩具箱: 5.5.1
每个玩具箱将贴有永久性且显著的标贴,来辩别制造商,批发商,或售货者的姓名和地址. 5.5.2
在玩具箱的包装或出货容器上提供编码标签或其它标签,将辩别制造日期和任何给予模型的未来允许日期. 5.5.3
当玩具箱经历了重要的结构设计,或材料的变更,或变更它的影响,依从此消费者安全性规范时,制造商将变更机种号. 5.6
年龄等级 – 受限于些规范任何要求的玩具将贴上标签,指出使用些玩具的最小年龄或在任何零售包装上贴有这些标签.如果玩具或玩具包装上标贴所示的年龄不清晰以及不显著,基于这些因素,被当作行销实践且利用儿童使用玩具的惯例图案,标贴所示的年龄不当,玩具将受限于此规范范围内最严厉的应用要求. 5.6.1
关于一些玩具,如服装或骑的玩具,按照高度或重量的局限性,在玩具或它的包装上,或两者,都适当地贴上标贴. 5.6.2
测定儿童使用玩具的适当年龄等级的指导方针提供在此规范的附件A1中. 5.7
促进材料 – 伴随玩具的包装,印刷品以及销售点声明将不能使用这些与安全性标贴结构的使用或组立或使用玩具的年龄等级不一致的用语,声明,或图案材料. 5.9
成年人组立的玩具 – 玩具的包装通过成年人组立后,含有存在潜在危险的锐角或尖端,或含小零件,如果玩具被三岁以下的儿童使用,必须贴上如5.2所指定的安全性标贴,还有声明玩具由成年人组立.另外,包装上的标贴将声明,打开包装和组立玩具时必须小心. 5.10
小物体,小的球状物,弹球和气球: 5.10.1
小的球状物,弹球和气球以及儿童使用的一些玩具和游戏器材的包装,补充它们的任何说明材料,如果打开包装且未贴标贴,由制造商或贸易商提供的任何零售展示的容器将含有安全性标贴.这些标签将受限于16CFR 1500.19(d)所包含的要求. 5.10.1.1
任何标贴的陈述将出现在正面且用英文,有边界或无边界,排成正方形或长方形的区域.标贴的设计,使用小图案,或接近其它标贴或字母将不会不明显或给任何标贴的陈述着不起眼的颜色. 5.10.1.2
按照这部分所有标贴陈述的要求,基于正面区域的估计,将符合以下类型的尺寸要求. 5.10.1.3
陈述至少必须出现两行且出现在固体背景上,通过不小于其它警告材料的最小高度的间隔来与所有其它图案材料分开.如果不是用间隔来隔开,.那么标贴的陈述必须用边界线围绕. 5.10.1.4
等边的三角形和感叹号将在标示语之前.等边形的高度将相当于或大于标示语”警告”的高度且通过至少等于标示语第一字母所占据的间距与它分开.感叹号的高度至少是等边形高度的一半,且与等边形的中心垂直. 5.10.2
三岁以上六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和游戏器材,标示语如下: 5.10.3
三岁或三岁以上的儿童使用含任何小球状物的玩具,所贴标贴的标示语如下:
5.10.4
三岁以上或大于三岁儿童使用的含任何弹球的玩具,所贴标贴的标示语如下: 5.10.4.1
三岁以上八岁以下儿童使用含弹球的任何玩具或游戏器材,所贴标的标示语如下: 5.10.5 含胶乳气球的任何胶乳气球或任何玩具或游戏器材,所贴标的标示语如下: 5.10.5
化合物的标贴声明 –如果精简的陈述包含描述每个产品存在危险的所有必要数据,含多个项目的产品标贴受限于此部分的标贴要求,可能结合这些信息.产品包含气球和小的球状物,小物体,或弹球,只有标示语和危险的陈述可能被结合. 5.10.6
小包装的标贴,陈述可供选择 – 玩具或气球小包装的标贴,陈述将在15in2或小于这个值的正面. 5.10.7.1
含小物体,小球状物,或弹球的玩具或游戏器材: 5.11
弹球: 5.11.1 含任何可动装置的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及它们的包装,都将贴上年龄等级的标贴”从出生到5个月”. 5.11.2 可动装置附在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或可动装置附在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然后移向墙壁或天花板,以及它们的包装,将含5.2所指定的安全性标贴,用精确的格式和用语陈述所示如下: 5.11.3 仅能附在墙壁或天花板上的可动装置,以及它们的包装,将含5.2所指定的安全性标贴,用精确的格式和用语陈述,所示如下: 5.12
婴儿车和玩具车 –玩具想排他的,通过细绳,绳索,弹性材料或带子排成一列穿过婴儿车和现具车,以及它们的包装,都将贴上5.2所描述的安全性标贴,用精密格式和措词的声明,如下所示: 5.13
仿真保护装置 – 仿真安全性保护装置的玩具,以及它们的包装,将贴上5.2所描述的安全性标贴,将声明那些玩具不是安全性保护装置. 5.14
含功能性锐角和尖点的玩具 – 在48个月到96个月之间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含易接近的存在潜在危险的锐角或尖点是玩具功能的重要部分,在它们的包装上,将贴上5.2所描述的安全性标贴,声明存在锐角或尖点,或两者都有. 5.15
玩具帽 – 参考16 CFR 1500.86的标贴要求. 5.16
美工材料 – 玩具和玩具部品适合16 CFR 1500.14所指定的美工材料,将贴上标贴,依从部分和实践D 4236的规定. 6 指导文献 6.2
玩具箱 – 适当组立和维修的指导,将足够详细的描述部件的正确组立,如果未安置上盖的支撑装置,将引起危险,并描述怎样判定支撑物是否适当的运转. 6.3
婴儿床和婴儿用围栏 – 玩具,通过细绳,绳索,弹性材料或带子排成一列穿过婴儿床和婴儿用围栏,将提供适当组立,安置的指示,并用来确保产品不会呈现出缠住或窒息的危险.指示将至少包括如下数据: 6.3.1
未设计适合婴儿”口形”的玩具,将放在婴儿的脸和嘴触及不到的地方. 6.3.2
调整婴儿床床垫的标准,最高的位置可允许离玩具太近而不能接近婴儿.其次或较低的位置会更适当. 6.3.3
婴儿床下降的一边将永远不会低于玩具所处的位置且婴儿无人照看. 6.3.4
总是提供系牢之物,依指示紧紧地附在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上,频繁检查. 6.3.5
不要另外附加细绳或绳索在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上. 6.4
可动装置 – 可动装置安置在婴儿床,婴儿用围栏,或靠近墙壁或天花板,将提供适当组立,安置的指示,用来确保产品不会呈现出缠住的危险.指示将至少包括以下数据: 6.4.1
婴儿床可动装置的设计对视着起着刺激作用,并让婴儿抓不到. 6.4.2
如果依附在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上,当婴儿开始在手或膝盖上推动时,移开可动装置.要不然,可动装置安置在婴儿站着都够不着的墙壁或天花板上. 6.4.3
如果在墙壁或天花板上安置可动装置,很明显婴儿站着都够不着. 6.4.4
总是提供系牢之物,依指示紧紧地附在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上,频繁检查. 6.4.5
不要另外附加细绳或绳索在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上. 6.5
由成年人组立的玩具 – 组立的指示说明,玩具由成年人组立并含存在危险的锐角或尖点,或含小零件,如果玩具被三岁以下的儿童使用,将贴上如5.2所指定的安全性标贴并声明玩具由成年人组立. 6.6
由电池操作运转的玩具 – 使用玩具,在一个电路中不止一节电池,指示或玩具将贴上含以下数据的标贴. 6.6.1
不要把旧电池和新电池混合使用. 7 产品标签 8 测试方法 8.2
含危险物质的测试 – 16 CFR 的应用部分,在用FHSA来判定存在危险物质下发行,在表格4中.参考表格4,查阅1973/9/27发行的规定. 8.3
溶解可溶性物质的方法 – 在从玩具中可提取可溶性元素的情况下,仿真此情形,吞下后,物质停留在消化道4小时.在提取物中判定可溶性元素的含量. 8.3.1 仪器 实验室的正规仪器和下列各项: 8.3.3.1 金属滤网,普通编织电线钢丝的不诱钢金属滤网,名义上口子为0.5mm并具有如下规格: 8.3.1.2
PH, 意思是用每个产品至少精确0.2 PH来进行测量. 8.3.1.3
细孔径为0.45μm的过滤膜. 8.3.2
反应物 – 在分析期间,仅使用意识到分析等级的试剂. 8.3.2.1
盐酸溶液, 0.07mol/L. 8.3.2.2
盐酸溶液, 大约2.0 mol/L. 8.3.2.3
Type 3 water 依从D 1193规格或Grade 3 water 依从ISO 3696. 8.3.2.4
离心机,能达到5000±500g. 8.3.2.5
容器的总量是在HCL提取剂量的1.6和5.0倍之间. 8.3.2.6
测试样品的准备 – 实验室测试的样品将由以行销形式的玩具组成,除包装和包装部品之外. (1)
测试的样品将减少单独玩具样品可卸下的部分.
8.3.3.1 从测试样品上刮下的涂层,通过过滤器磨碎.获得的部分不低于最后材料的100mg. (1)
在可应用的均一圆形材料的10和100 mg之间,测试数量和计算结果,好象样品的100 mg已被应用.报告将会指出此程序和实际的样品数量. 8.3.4测试程序 8.3.4.2
混合试验部分,因此在37±2℃下,准备50倍0.07mol/L盐酸溶液的水溶液.在试验部分少于100mg的情况下,在给予的温度下,把试验部分与此溶液的5.0mL混合.摇动1分钟. (1)
检查混合物的酸度.如果pH大于1.5,当摇动2mol/L盐酸溶液的水溶液时,又一滴滴的添加,直到pH在1.0和1.5之间.保护混合物,使它不易点着.持续摇动混合物1小时,然后允许混合物在37±2℃温度下,持续1小时. (2)
紧接着,通过细孔径为0.45μm的过滤膜过滤,把固体从混合物中脱离出.如必要,离心机在5000g不超过10分钟.检查溶液测定在4.3.5.2中呈现的混合元素.如果在一工作日内,不能检查样品,通过添加监酸溶液使它稳定,因此,导致溶液接近HCI 1mol/L. (3)
如必要,用离心机分离混合物和通过细孔径为0.45μm的过滤膜过滤,把固体从混合物中脱离出,检查最后的溶液,用来测定4.3.5.2呈现出混合元素的数量. 8.3.4.3
在8.3中用作测定的分析结果将通过在以下表格中,用以下方法减少分析的校正因素来调整.有必要统计多个实验室之间误差的校正. 8.4
清洁度的测试和防腐剂的有效性: 8.4.1 材料的清洁 玩具外观和玩具使用的液体,凝胶体和其它易变的有机材料的清洁,将使用在美国药局方找到的USP< 61 >微生物的限制来判定. 8.4.2 防腐剂的有效性 - 玩具外观和玩具使用的液体,凝胶体和其它易变的有机材料的公式化,可估测潜在的微生物等级,或测试微生物的调节.防腐剂的有效性将使用在美国药局方找到的USP< 61 >微生物的限制来判定. 8.5
正常使用的测试 – 这些测试是模拟正常使用的情形,确保产品正常用旧和退化,而不会产生危险.这些测试的目的是模拟常规游戏的玩具样式并进行测试,因此,与8.6 – 8.13适当预测误用的测试无关.此测试未覆盖相当于玩具可靠性退化的危险.如果在相关测试期间,出现故障而产生潜在危险,那实际上是机械装置或玩具的材料不能过.玩具将受限于适当的测试,模拟予想的特殊玩具样式.例如, 通过儿童驱动的运动杆,轮子,钩,细绳,电线,链条等等,将反复操作.弹簧或功率的操作装置将进行相似的测试.这些测试必须在予想的环境下操作.例如:在浴缸使用的玩具,将在肥皂水中进行测试.在砂箱使用的玩具,在测试期间,将暴露在沙子上.指定的要求在此处没有详细说明;因为它不能考虑到此规范覆盖的所有玩具范围.但,制造商或批发商必须做足够的测试向他自己证实,在模拟估计玩具的寿命期间能正常使用.在这些测试后,及危险如尖端,锐角和小零件的释放将被估测依从部分4所列出的相关要求后,检测玩具. 8.5.1 耐洗的玩具 – 玩具上描述的机械清洗,包装,或用法说明指出,机械清洗并旋转弄干循环6次,如8.5.1.1所描述的,除非制造商用永久性的标贴指出不同的弄干方法.然后.它们将依从此规范被检测. 8.5.1.1 机械清洗和旋转弄干的情形 – 家用的任何带有商业性质的顶级洗凈器.干燥机,或洗衣店的洗涤剂可用于此测试.在开始测试之前,先测定每个玩具的重量.玩具,加上衣服从干燥状态的总重量,恢复到至少4lb的假负载,放在自动洗衣机里用温水清洗,清洗的周期为12-min且设置标准的定位.然后把玩具和假负载放在自动洗衣机里,用过热的设定或风干,使它旋转弄干,直到负荷干燥.当最终的重量未超过最初干燥状态重量的10%时,玩具将被认为是干燥的. 8.6
误用测试 – 描述在8.7 – 8.13中的测试,模拟儿童丢下,扔掷,和其它类似动作,使玩具露出部分的机械损伤,这个特征就是适当的预测误用.测试后,将检查机械的危险性,如危险的锐角和尖端以及摄取的危险,如不拘束的小部品,芯片或碎片.描述在8.7, 8.8, 8.9, 8.10和8.12中精确的误用测试将按照测试所需的年龄组测定.如果玩具打算供年龄组使用,跨越不止一个年龄组,按照表格5,玩具受限于最严格的测试.玩具由成年人适当的组立,且不能由儿童折开.如果货架包装和组立的用法说明书主要指出商品由成年人组立,只有在组立的状态下,才进行测试.由儿童组立的玩具的个别零件,连同组立玩具的所有零件都将被测试.但,由部品制成的组立玩具不受限于误用测试. 8.7
撞击测试 – 这些测试是当作适当的预测误用,模拟玩具从婴儿床,桌上,或柜台,或其它撞击的情形中落下,可能损伤的情形.经历适当的测试后,将检测玩具可能存在的危险,如尖端,边缘,或可摄取的物体,依从部分4的相关要求. 8.7.1
落下测试 – 除了玩具覆盖在8.7.2之外,在以下所限制的重量下,玩具将落在指定的撞击区域.玩具的回数将下降,玩具落下高度的测定来自表格5.玩具将在无规取向落下.试样在每次落下后,允许停止移动且在继续进行测试之前,对它进行检查和估测.撞击的介质将由均一厚度为1/8-in.的Type IV已稀基混合瓦组成,松散石棉混合物,指定在联邦规范SS-T-312B中,超过厚度至少为2.5-in的凝结物.撞击的区域至少为3ft2.在电池操作运转的玩具落下测试期间,推荐的电池将放在适当的位置.如果未指定电池类型,一般应用的重电池将可使用. 8.7.2
巨大的,容量大的玩具的倾斜测试 - 巨大的,容量大的玩具将受限于8.7.1的落下测试,但它们将倾斜,依以下程序: 8.7.2.1玩具有(1) 400 in2 或大于这个值的凸出底部,(2)超过3ft2的体积由没有小附属物的大尺度计算,通过倾斜三次,两个都将进行撞击测试,一个处于最不利的位置,在撞击介质上通过慢慢推动样品越过它的天平中心,描述在8.7.1中.永久性附在玩具腿上的底部区域的测量是通过直线连接周界线每条腿最外面的边缘围起来的区域来计算的. 8.7.3
有轮子的玩具的翻倒测试 –重量超过3lb但至多10lb的有轮子的玩具,将从高度至少为7in的台板的第六梯级跌下来.梯级可能是木头,水泥或金属.玩具,包括附件,在四个位置的每个位置的梯级上倒下两次将可应用:终端对终端朝前翻倒及从两侧终端对终端朝后翻倒;将慢慢的推动玩具在适当位置顶部梯级的边缘且当它的重量开始下降时释放.测试将考虑姿势的完全性即使玩具未达到一级梯级的底部. 8.7.4
掩护面部玩具的撞击测试 – 用夹具把玩具固定在适当的部分,使在水平面能覆盖或包围眼睛.一旦玩具的水平上表面,在正常使用下,能保护眼睛,落下直径为5/8-in.重量为0.56oz.的钢珠.在玩具剪裁出眼孔的情况下,在正常使用下,撞击直接邻近眼睛的区域.球状物被操纵,但不受限制,拉绳通过打孔管延伸到在玩具近似4 in内下降. 8.8
移动部品的扭矩测试 –儿童至少用拇指,食指或牙齿可抓住有突出部分,零件或组立部品的任何玩具将受限于此测试.扭矩值的判定来自表格5,玩具依从年龄组.在测试中使用的负荷装置将用扭力计,扭力扳手,或精确度在±0.2in.lbf其它适当的装置.能稳固地维持测试成分并传送扭力的夹具将被使用.夹具被固定在测试物体上或坚硬固定在玩具适当测试位置的部品上.扭矩将被均一的应用在顺时针方向,在5秒内,直到(1)从已到达的最初位置旋转180゚或(2)超过了扭矩的要求.为补充到10秒,最大的旋转或所需的扭矩将被维持.扭矩将被移动且测试部品允许恢复到松懈的情形.然后按逆时针方向,重复这些程序.突出部分,零件或组立部品被坚硬的安置在可卸下的杆状物或轴上,企图沿突出部分,零件或组立部品旋转,进行用杆状物或轴夹紧,阻止旋转的测试.如果制造商用螺蚊把部品附在组立部品上,或组立成制造商的指示,在应用所需的扭矩期间,会变松,继续应用扭矩,直到(1)超过了所需的扭矩或(2)零件解体.如果测试,在小于所需扭矩的限制下零件将继续旋转并不会解体,将终止测试. 8.8.1
如果零件解体,估计它与适当要求的迎合性.如果拆卸时,能抓到暴露出的可卸部品,如以上所注释的,在部品中重复扭矩则试. 8.9
移动部品的拉力测试 - 儿童至少用拇指,食指或牙齿可抓住有任何突出部分的玩具将受限于此测试.受限于在8.8中所描述的扭矩测试的玩具的相同部品上进行拉力测试.拉力值的测定来自表格5.玩具的使用依年龄组.能在测试部品中适用拉力负荷的夹具,在某种意义上,将不会影响在部品和玩具之间附加装置结构的完整性.负荷装置将自己显示精确计量或精确度在±0.5in.lb其它适当的工具.试样集中在合适的位置,适当的夹具将附在测试物体或部品上.应用所需的拉力将一致.在5秒内,与测试部品较大的轴平行,为补充到10秒,并维持.然后移动伸张夹具,适合于与测度部品较大轴垂直的张力负荷的第二夹具将附属于测试物体的成分.应用所需的张力要求是一致的,在5秒内,与测试部品较大的轴平行,为补充到10秒并维持. 8.9.1
对填塞玩具和豆袋椅玩具接缝处进行拉力测试 – 由柔韧材料构成的填塞玩具或豆袋椅的接缝处,将在任何方向使用8.9所指定的力道对接逢处分开进行拉力测试并按表格5根据玩具予定的年龄组来判定. 8.9.1.1
用来抓牢接逢处任一一端材料的夹具将被测试,把钳夹附在直径为3/4-in的洗凈器上.夹具被附在完整组立填塞玩具的覆盖材料上,在某种意义上讲,外直径为3/4-in的洗凈器接近离接逢处最近的点,但不近于自针脚线边缘的1/2in.如果邻近接逢处的材料在测试者的拇指和食指之间不能完全抓住直径为3/4-in的洗凈器夹具的钳位,将不会执行接逢处的测试.如果是这样的话,将在手,腿或玩具的其它附属肢体上执行扭矩和拉力测试而取代接逢处的测试. 8.9.1.2
在执行接逢处的测试时,年龄范畴应用适当的力道落下玩具,在5秒内,使用的力道将一致,为补充到10秒,并维持这个力道. 8.10
压缩测试 – 在撞击测试期间,易接近儿童且难达到平直表面接触点的玩具表面的任何区域将受限于此测试.压缩力道按表格5根据玩具予定的年龄组来判定. 8.10.1
负荷装置将是直径为1.125±0.015in.厚度为0.375 in.的刚度大的金属盘.圆盘的周边将围住1/32 in.的半径用来排除不规则的边缘.圆盘将被附在精确度为±0.5lb的压尺上.在测试内,圆盘将处在平直接触面与表面平行的位置.在5秒内,所需的力道将被圴一应用,为补充到10秒,将维持这些负荷.在测试期间,玩具被搁在任何附近位置的平坦,坚固的表面. 8.11
轮胎移动和齿轮折断和组立轴拆卸的测试 – 这些测试涉及4.14的要求. 8.11.1轮胎的移动 – 玩具将被夹紧,因此轮轴是垂直的.铁丝钩的形状如图18所示,如果有轮胎的玩具被18个月或小于18个月的婴儿使用,或静负载为15±0.5lb,如果有轮胎的玩具被18个月以上但不超过36个月的婴儿使用,将被放在较低的轮胎上并加入10±0.5lb静负载,在5秒内,此负载的应用将逐渐的超过,为补充到10秒并维持. 8.11.2关于齿轮折断的玩具组立 - 15±0.5lb的静负载将应用在与车轴垂直且丝毫起不到作用的方向上,并邻近轴承,为了到达10秒,把钩子和细绳附在玩具上.用便于测试的治具,水平地支撑玩具,在5秒内,此负载的应用将逐渐的超过,为补充到10秒并维持.如果齿轮不能被钩住,如以上所描述的,玩具将被水平地支撑,且10±0.5lb静负载通过垂直于齿轮的钩子或夹具在根本不起作用的方向附在车轮上.在5秒内,此负载的应用将逐渐的超过,为补充到10秒并维持. 8.11.3 齿轮折断和车轴组立的压缩测试 – 如果车轴和车轮通过8.11.2所描述的程序被移动,此测试是判定4.14的迎合性.车轮和车轴的组立将安置在车轴垂直越过坚硬的金属板上的孔的位置,如图19.孔径应足够大允许车轴通过.把20±0.5lb的负荷应用在上车轮上,用适当的圆形转接器预防与车轴的冲突.负载的应用将逐渐的超过,为补充到10秒并维持.当应用负荷时,上车轮将被操纵,如必要,为了维持车轴在垂直的位置,但它将不能制止向下移动.在通过任一车轮力道的情况下,车轴将不会形成有危险的尖端或突出部分. 8.12
弯曲测试 – 此测试用来判定作为易曲骨架的金属丝或金属条是否依从4.11.玩具将用老虎钳固定,构成13定规厚度的冷压钢丝或半径为0.375-in的其它材料,如图20所示.如果成份小于2in,通过应用与从玩具主体成份交点的距离为2±0.05in成份主轴垂直的,或应用在成份末端的力道,将成份弯曲穿过60゚的弧.力道的判定来自表格5.然后成份将在相反的方向变曲穿过120゚的弧.这个过程将被重复运行30次,2秒一次,每10次,停止运转60秒.弯曲两个120゚弧将继续运行1次. 8.13
驱动嘴玩具的测试 – 在不到3秒内,能放出并吸收超过18in3气体的活塞泵将连接玩具的口状物.这样配置安全阀,使活塞泵不能产生超过2psig的正极或负极的表压.玩具将受于10次,吹和吸至少18in3气体,包括通过安全阀,容量可能会流出.作为此测试的结果,任何物体被释放将被检测是否符合4.6.如果玩具出口易接近,以上程序也将应用于出口,如4.6.1的描述. 8.14
玩具箱盖子和关闭物的测试 – 在测试之前,按制造商的用法说明书,组立玩具箱. 8.14.1
支撑上盖的机械装置: 8.14.1.1 在它的弧移动距离大于2 in的任何位置上举起盖子,在盖子最远的边缘测量,从上盖完全关闭的位置,上盖将不能穿过超过60゚的弧形移动.松开盖子,并观测在盖子最远边缘近似中心点的任何落下运动. 8.14.1.2 盖子受限于打开并关闭7000次.一个周期由举高的盖子从它完全关闭的位置到它完全打开并返回到完全关闭的位置组成. 8.14.1.3 小心,不要给盖子施加超过它正常弧形移动的力量,以预防附在支撑上盖机械装置上的螺丝或其它系牢之物上被施加不当的压力. 8.14.1.4 完成一个周期的时间大约是15秒.7000次将在72小时内完成,在8.14.1.1描述的测试之后,将重复. 8.14.2
关闭物/盖子: 8.14.2.1
垂直的铰链盖 – 关于处在关闭位置的上盖,从它的几何中心距离1in上盖平面朝上垂直的方向逐渐施压.记录开始打开盖子的最大力道. 8.14.2.2
其它盖子,覆盖物或通道 – 关于所有其它的关闭物,在打开完全关闭的玩具箱所需的方向逐渐施压.记录开始打开关闭物的最大力道. 8.15
投射物: 8.15.1
动能的测定 – 详细在3.1.20中投射物动能的测定,来自以下的方程式: 8.15.2
投射物的量, m,将在实验室的天平上测定样品的重量.投射物的速度, v,通过从玩具放出的机械装置穿过发射屏的位置来判定,就知道分开的距离并记录运行这个距离的时间.投射物速度的计算来自这个公式:v = s/t m/s. 8.15.3
当测量投射物的速度时,第二个发射屏的位置将放置在,至多1ft加上从整个投射物自由飞行点的投射物长度的位置.由于某些投射物飞行的特征和其它因素可能会影响测量投射物速度的精确度.故在动能的公式中, v值将是五次测量的平均值. 8.15.4
投射物的撞击测试 – 在3.1.20中详述的投射物,通过他们的放出机械装置被三次推进处在1ft加上从发射台前端投射体长度位置的水泥板墙上.放出机械装置将垂直瞄准墙壁. 8.16
可以骑的玩具的安全性测试 – 这些测试涉及4.17的要求. 8.16.1
把玩具放在与水平面倾斜10゚的平滑表面的斜面. 8.16.2
转动操纵装置,即使,玩具处于很可能翻倒的位置. 8.16.3
垫住车轮制止滚动,在使用垫木之前,允许轮脚假定处在它们本来的位置. 8.16.4
应用于坐在相当于表格3所指的使用玩具年龄范围的最大年龄,但不超过60个月的儿童重量的静负载.应用此负荷,以致于当玩具处于指定的斜面时,较大的轴将与校正的水平位置垂直.设计此负荷的目的是,使它重心的高度为8.8in.所有可以骑玩具的负荷重心将被固定在,座套区域最前面部分的后部1.7in和座套区域最后面部分的前部1.7in.如果未设计座套,负荷将设置在它被适当预期儿童将选择去坐的最有利的位置. 8.17
高射机关炮受限于8.8和8.1描述的扭矩测试和此处描述的拉力测试.用来测试夹紧材料的夹具将把钳夹附在直径为3/4- in洗凈器上.一个夹具被附在高射机关炮上且第二个夹具用来夹紧底部材料.在5秒内,应用的15lbf的力道将是圴一的,为补充到10秒,将维持这个值.
9.1.1 以下陈述为建议:
1.1.2
在销售点给消费者提供年龄标贴,是为了根据儿童普遍的能力,不同年龄组的兴趣和玩具自身外表的安全性来选择适当的玩具. 1.1.3
这些指导方针是供思考和考虑,给玩具使用者推荐针对性的年龄. 1.1.4
“涉及玩具特性的儿童年龄的指导方针”的应用来自消费者安全委员会, 华盛顿,DC20207. 1.2
建立年龄等级的标准 1.2.1
当建立关于使用玩具的年龄等级时,以下标准将被考虑.当所有这些都被考虑时,每个人都会被单独的称重量,达到适当的年龄等级. 1.2.1.1
儿童用体力来操作和游戏玩具的特殊特征.身体的协调,优等的并总体的发动机械性能,大小和强度,应用于一般的特定年龄是十分必要的. 1.2.1.2
儿童用智力来理解怎样使用玩具.给特定的年龄考虑智力技巧,为了挑战能力,提供构想并激化进展,但并不是挫败,是十分重要的.达到既不太容易也不太难的程度,就会令儿童满意. 1.2.1.3
玩具必须符合不同发展水平的游戏需要和兴趣.关于指派年龄等级,理解发展和辩别游戏材料以及游戏玩具来提高每个发展阶段是十分重要的.游戏兴趣和玩具初期设定的迅速变更;在某些阶段,指定的玩具将必需十分注意 儿童的偏爱或厌恶.很明显,必须使使用者产生兴趣,简言之,它必须有趣. 1.3
工具 1.3.1.1
在市场优先体验玩具或形状相同的玩具,暗示指定年龄组的适合性. 1.3.1.2
参考材料在接近人体测量和人性因素原理. 1.3.1.3
参考资源在儿童发展标准上建立进展的距离标. 1.3.1.4
在某些年龄范围内,辩别发展的特性是被提高/激发. 1.3.1.5
外界咨询者,儿童发展专家,医师,心理学者的专门技能. 1.3.1.6
儿童模型和原型的测试 1.3.1.7
观测儿童在游戏中的技能水平 1.3.1.8
寻求父母的意见 1.3.1.9
与儿童相合并询问问题. 1.4
考虑年龄等级的安全性 1.4.2
年龄等级是平均发展的指示器,没有必要反映出优越儿童的适宜性.父母保持最好的判断,不管儿童是否处在安全玩耍特殊玩具的适当发展阶段. 1.4.3
首先考虑的将是存在潜在窒息和吸入危险的小零件.三岁以下的儿童喜好把物体放在他们的口里.但喜好把非食物的物体放在口里的三岁儿童也会把物体放入口中.以下适宜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特殊引用受限于16 CFR 1501关于小零件规则的安全性要求: 1.4.3.1
挤压的玩具,出牙嚼器,婴儿运动用具,婴儿体操馆,婴儿床可动装置,玩具被依附在婴儿床,四轮椅车,婴儿用围栏,或婴儿车,拉和推玩具,重击玩具,阻塞和堆积装置,浴缸,浅水池和沙滩模型,摇木马,弹簧和粘贴马和其它图案,一套钟,音乐球和旋转木马,盒子里的游戏乐园,原料,长毛绒,聚集的动物和其它图案,以及那些幼儿园的玩具,游戏器材和谜语,可以骑的玩具,洋娃娃和动物图案,小汽车,卡车和其它车辆被三岁以下的儿童使用. 1.4.4
描述以上那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玩具的一些特性: 1.4.4.1
洋娃娃 – 软件洋娃娃或可让人抱或令人想拥抱的具有特征的洋娃娃,原料洋娃娃或”豆袋”洋娃娃,具有单一特征的碎布或布料洋娃娃,以及具有单一特征的轻量级塑料洋娃娃以及在分支点限制发音的洋娃娃. 1.4.4.2
婴儿玩具 – 在婴儿床或婴儿用围栏使用的玩具,极易被小手拿着,摇动,抓住,发出咯咯声或拥抱. 1.4.4.3
玩具车辆 – 小汽车,卡车和单一矮小形状的火车,用没有大规模描述的主色彩装饰或呈现出特珠的标记或车辆模型以及要求附加一些简单的动作,如滚动,倾倒,推动及释放. 1.4.4.4
产生动作的玩具 – 能产生简单动作的玩具是为了辩别声音或图像及突击行动的玩具. 1.4.4.5
早期学习的玩具 – 玩具,书本和谜语都是基本知识,如字母或数字或形状,以及简单的身体动作,如转动车轮或按扭,拉和分开,或区分大小,等等. 1.4.4.6
阻塞和堆积玩具 – 玩具不要求手指灵巧或恰当的把小而复杂的断片连在一起. 1.4.4.7
柔软的球或类似产品 – 柔软的,轻量级的球状物或可挤压,摇动,滚动或投掷的其它形状. 1.4.4.8
玩具没有适当的考虙年龄很小的儿童,因此,如所指的那样也没有贴上年龄标贴,具有以下特征: 1.4.5.1 要求儿童用手指移动或操纵调节玩具,恰当的把复杂的断片连在一起. 1.4.5.2 玩具,例如:游戏器材要求或合并超过AGBs或123 s阅读力的成份. 1.4.5.3 玩具模拟成年人的外形或特性和与他们相关联的附属物. 1.4.5.4 收集道具 1.4.5
其它重要的发展中止八岁左右的儿童引用,这个年纪的儿童,阅读能力已经进步,因此儿童能独立阅读,理解以及留意用法说明书,警告语,等等.因为在一些情况下,用法说明书和警告语对产品的安全使用很重要,超过八岁以上的儿童使用的那些产品,将贴上标贴.产品适合这个范畴,包括如下: 1.4.6.1 科学和环境的道具箱和道具包含易碎的玻璃成份和复杂的说明书. 1.4.6.2 混合模型和手艺道具要求精确的组立且手指灵巧或包含锋利的工具箱或成份. 1.4.6.3 电气操作玩具可包含加热组件. 1.4.6.4 一些化学道具,供以燃料模型的车辆和火箭,等等,含化学物,可能存在危险,不许让不能阅读和理解用法说明书和警告语的儿童操作.任何这样的产品,至少八岁的儿童才可使用,并且最好有成年人监督. 1.5
年龄标贴的说明 1.5.1
如果在建议使用玩具年龄组之外的儿童,易取得此玩具,制造商将帮助父母和其它购买者按照含描述辩别存在安全内容的标贴来适当的选择玩具. 1.5.2
例如,如果玩具含游戏器材的小断片,应为年龄较大的儿童贴上标贴,如运动手指的道具,制造商将考虑在玩具的包装上声明玩具含小断片. 1.5.3
考虑的因素将包括年幼的儿童对玩具的要求,行销的经验,玩具的设计和结构,以及包装是否提供可视的任何小游戏器材的断片.另外,制造商还将考虑购买者可能对儿童的体力或智力以及儿童对玩具存在潜在危险的理解力估计太高.
2.2 出货 2.2.1 包装和未包装的玩具受限于设计好的各种不同的测试,测试玩具在分配周期所遭遇破坏力的承受力.应用相当广泛的测试包括:落下,振动,压缩和斜面撞击.许多玩具充分限制测试,特别是那些轻量级和弹性材料构成物,如洋娃娃和填塞的玩具.其它,但,如大量塑料或重金属玩具,在出货期间也许会损坏,将受限于适当的测试.实用测试的指导方针能从以下ASTM资源中获得:测试方法D642, D775, D880和D999. 4.2 方针 4.2.2.举例说明对婴儿床和婴儿用围栏执行有益的设计实践,包括以下: (1)
使用大量圆半径可能会存在圆形的角. 5.2 定义 5.2.2 柔软的玩具 – 任何原料或长毛绒做的玩具,包括柔软的动物或洋娃娃,也许是其它玩具的零件或部品. 5.2.3 固体– 玩具或玩具零件是由坚硬的,柔软的,易曲折的固体所构成的. 5.3
免除 5.3.2
具有1in较大尺寸或小于这个值的可卸零件. 5.3.3
非原料的织物纤维和可移动的非原料玩具盖将被单独测试并将符合16 CFR 1610的要求.当不可移动的盖作为玩具零件销售时,盖将受限于它成为主轴一部分的程度测试. 5.4
样品准备 5.4.2
消费者收到的样品是由装配好的产品组成的.如需成年人组立,在所有这些组立完后,将执行测试.制造商企图把所有覆盖物和附件永久性的附在样品上. 5.4.3
如果产品有可移动的盖,将移动盖并单独进行测试. 5.5
程序 5.5.2
在每次开始测试前,将把测试治具弄干凈. 5.5.3
测量样品的大小,用测试治具或相等物支撑它,使主轴处于水平地位置.沿主轴放置的比例尺是充分测定燃烧距离的工具. 5.5.4
样品点火的方向和位置 – 当确定样品方向,提供越过主轴整个长度且没有垂下的支撑物,确保支撑装置不会妨碍燃烧材料的蔓延.任选的:关于有长发的样品,有必要在一些钉子之间增添细素线,为布置在外部平面的毛状物提供充足的支撑.没有必要给头发增添支撑物,除非头发的长度超过肩部. 5.5.3.1.1 样品是如此的大,以致于它不能支撑它的整个长度,因此,提供测试治具支撑主轴末端. 5.5.3.1.2 在主轴的末端点燃一个或多个样品,当实行时,将点燃一个或多个样品在主轴相反的末端.经验指出,把样品放置在最不利的位置. 5.5.5
保持直径至少为1in的石蜡燃烧,使火焰高度至少为5/8in,火焰内层的尖端接触在主轴末端的样品表面达5秒.维持蜡烛与样品的接触达5秒或直到点燃.如果样品的金属从火焰中流失,移动蜡烛并维持接触整整5秒或直到样品点燃.如果样品立即点燃,保持蜡烛的稳定并允许点燃的火焰离开. 5.5.4.1 修剪蜡烛和蜡烛心,用来维持火焰高度从5/8in到1in. 5.5.5 移开蜡烛,用秒表测定燃烧的时间.在自给的火焰内,不允许测试时间超过60秒. 5.5.6
用二氧化碳或类似灭火器消灭火焰,如必要,在60秒后,有经验的运用水来消灭火焰是可以接受的方法. 5.5.7
测量燃烧区域的长度并计算沿着样品主轴的燃烧率. 5.5.8
不会点燃的产品应适当考虑它的可接受性.不能计算这些产品的燃烧率.当计算燃烧率时,在60秒内,自灭火焰的产品燃烧率将由作为一般标准的实际燃烧时间来计算.例如,点燃的产品在20秒内燃烧3 in且自己消灭.燃烧率的计算如下: 5.5.8.1 自灭火焰的产品燃烧率的计算必须非常小心的处理,避免测量错误.因为当燃烧距离很短时,小的测量错误能成为最终计算结果的重要部分. 5.5.8.1.1
当产品不会自灭火焰,火焰将允许持续60秒.在整整60秒内,用火焰蔓延的实际距离来计算燃烧率.例如:产品点燃,并在60秒内,燃烧9in.燃烧率的计算如下: 5.6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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